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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巴菲特卻正在接受6位數的支票。
一定程度上他受益於格雷厄姆的關係網。他在紐校(NewSchool)的一次講座上遇到了馬歇爾。溫伯格 (一位經紀商,同時也是格雷厄姆的校友)。
巴菲特和溫伯格交上了朋友,溫伯格和他的兄弟們投入了10萬資金。另一個經紀商朋友亨利。勃蘭特,也作了投資,並且還向自己的客戶推薦了巴菲特。
勞倫斯。蒂施,曾是被霍華德。紐曼(格雷厄姆—紐曼的前身)開除出來的一個人,也投入了10萬資金。
然後便是一個叫戴維。施特拉斯爾的紐約人,他的家族所做的生意主要是挽救陷入困境的企業。施特拉斯爾飛到奧馬哈想買下登普斯特那個風車公司,巴菲特到機場來接他。施特拉斯爾說道:
對下人我有一種典型的紐約人的態度。我曾去過哈佛,而且在MIT念過書。我剛做完一些生意,自我感覺好極了。我們開了一會兒車以後,他開始詢問一些主要由我們家族持有的公司的問題。有哈特佛的比林斯和斯賓塞公司,它做模具和金屬剪下機。它只有約2%被公眾持有。我至今仍不敢肯定他是怎麼知道這些的。然後他又開始問我有關資產負債表的一些問題。他對此比我在行得多,這叫我整個地發涼。
施特拉斯爾,這個“典型”的紐約人,當即決定投資。
以105000美元起家的巴菲特合夥人公司,到1962年達到了720萬的資本,比格雷厄姆—紐曼在鼎盛時期還高。總共有100萬是屬於巴菲特個人的。
他儘管還是小人物,但已經受了檢驗。儘管他還尚未在整個公眾中名聲大噪,但他已不是無名小卒。最初的由7個核心組成的投資團發展成為擁有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