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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權力可以給公民貼上“精神病”標籤時,這是何等的不寒而慄!不願讓渡權利的人都有可能被權力命名為瘋子。
◎ 江帆拿著認定她是“偏執性精神病”的司法鑑定書。劉萬永攝1997年,因反映家庭暴力,河南省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校醫江帆被鑑定為“偏執性精神病”。7年後,江帆歷盡周折才見到這份改變自己命運的司法鑑定書。
更讓她驚訝的是,把她這個正常人鑑定為“精神病人”的竟是當地4名精神病專家,而給她進行精神病鑑定的最初起因是開封市有關領導的指示,並載入開封市委辦公室的紅標頭檔案。
座談會後她被鑑定為“精神病”
今年(指2007年——編者注)42歲的江帆,臉型瘦削,顴骨凸起。從1996年起,她開始奔波在幾個部門之間,從最初的反映家庭暴力,到後來的狀告非法精神病鑑定。
1992年3月10日,江帆經人介紹與張利(化名)相識,同年8月26日兩人登記結婚。張利從南開大學法律系畢業,後調入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開封中院”)。
據江帆向記者反映,婚後,她開始遭遇家庭暴力,“每次打完我,把我趕出門,還要把我身上的錢搜走。懷孕8個月了還打我。”
1993年12月27日,兒子出生,但這並沒有緩和夫妻之間的緊張關係。兩人的矛盾不斷升級。從1995年11月開始,張利在兩年時間內不再給兒子生活費。1996年5月,夫妻分居。
1996年6月1日上午8時許,張利再次動手毆打江帆。
第二天,江帆到開封中院反映情況。據她說,當時她找誰誰都不管,法院一名負責人甚至說:“張利打人也不是我讓打的,法院沒有權力也沒有義務管你們的家務事。”
江帆質問:“法官打人,不撫養自己的孩子犯不犯法?”
院領導不再理她,招呼人把她趕出法院。
江帆認為,法院是講理的地方,應該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張利是一名法官,毆打婦女法院必須管。幾次找下來,開封中院都以家務事為由不管,而對外又聲稱已經解決。
開封市婦聯、市人大、市檢察院等,江帆一個個地找,很多部門都以“開封中院有能力自己解決,我們不便插手”為由,將其回絕。
1997年11月中旬,江帆開始到省會鄭州上訪,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江帆的命運也徹底被改變。
1997年12月13日上午,江帆按學校領導通知到開封市教委開會解決她的問題。
會議由開封市信訪局副局長程俊主持。江帆向記者出示了這次會議的錄音。
開封市信訪局副局長程俊說:“江帆,今天我們請法律專家解決你的問題,座談座談,探討探討。有啥事想記用筆記,不要錄音。”
江帆要求介紹與會人員。程俊說:“都是公檢法方面的專家教授,名字並不重要,能幫助你解決問題最重要。”
江帆開始講述自己遭受家庭暴力的起因、經過和要求,大約有40分鐘。
隨後,專家提問,如,“你戀愛時,發現張利有哪些方面讓你不滿意?”“結婚後因為什麼事情引起不太融洽?”等,江帆逐一作出回答。專家問話大約持續10分鐘。問完話,程俊宣佈會議結束,歷時不到兩個小時。
1997年12月23日,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黨支部書記張紀平電話通知張利晚上到學校。晚上10時左右,在校長辦公室,張紀平宣佈:江帆被鑑定為精神病。
領導指示引出的精神病鑑定(2)
原來,正是根據那次座談會,1997年12月15日,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出具了“精神疾病司法鑑定書”,鑑定江帆為“偏執性精神病”。鑑定人共4人,趙學鼎、程俊祥、秦庭芳(以上3人為河南省精神病醫院醫生)和李佩武(開封市第五人民醫院醫生、開封市精神疾病司法鑑定委員會委員)。鑑定委託人是開封市教委。
張紀平讓張利第二天送江帆到精神病醫院,張利堅決拒絕。張紀平說:“你今晚回家等著,學校派車送她去精神病醫院。這是有關領導的意思,你必須執行,你敢不送,叫法院清退你!”
當晚,張利沒敢回家。第二天早上6時許,張利回到自己家樓下,看見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的一輛白色麵包車正在小區門口停著。這時,江帆從小區的另一側走出,躲過一劫。
隨後,江帆從父親那裡聽說自己被鑑定為精神病,氣得雙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