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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說我要小便,姓餘的就帶我上了廁所。
回來後,他們就讓我認一些照片,上面的人我一個也不認識。完事之後,又給我帶上手銬,讓我蹲在走廊裡。
到了晚上吃飯的時候,一個像臨時工一樣的人問我:“吃飯嗎?”但當我說吃的時候,他卻說沒有了,最後我還是沒有吃上飯。到了晚上10:00左右,餘警官再次訊問我:11號那天干了什麼?和哪些人在一起?我如實地回答了他,然後,他讓我核對筆錄,我發現有兩處不符:一是說我是在知道他們的身份之後他們才帶走我的;二是說我涉嫌綁架什麼的,有“刑事拘留三天”的字樣。
之後,我又被帶上手銬拴在了那個鋁合金鐵窗戶上,就這樣我度過了一個漫長而又痛苦的夜晚。
到了第二天早上,也就是2007年11月13日上午9:00,一位警官看我還被銬在那裡,就問我叫什麼名字,我告訴了他,警官對那些像臨時工一樣的人員說:怎麼還扣留他們,把手續辦好了,放他們走。
一名警察還對我說,你每月拿的工資不少,咋穿得那麼差?言下之意是,因為我穿得差,他們才抓了我。我不明白:難道穿得差也有罪嗎?
最後,我拿回了自己的東西,雖然一天一夜沒吃飯、沒喝水,但還是沒有飢餓的感覺。我要走時,他們要我把頭上、臉上的血跡洗乾淨。
就這樣,我洗掉了臉上的血跡,走出了花園派出所,告別了噩夢般的一天一夜。
刊發日期:2007…12…07
記者手記:
穿著差就可以隨便被抓嗎?
現在,金融海嘯引發了廣東一些中小企業倒閉,從而使農民工返鄉潮提前。我不知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