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4/4頁)
兩塊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ations with that woman; Miss Lewinsky。 I never told anybody to lie; not a single time。 Never。 These allegations are false。”中文的意思是:“我沒有和那個女人,萊溫斯基小姐發生過性關係。我從沒有讓別人去撒謊,一次都沒有。從來沒有。這些指控是假的。”語氣平和,語速和頓句正常。
他的動作是,用右手食指,快速、多次向前下方發力指點,但眼睛看著自己的左前方,彷彿在跟某一個具體物件說話。
手指的動作表達了憤怒的內心。
一邊是以平和的語言堅決否定著被指控的內容,訴說物件是眼睛關注的那邊(不一定具體針對某個人),一邊卻不由自主地用手指向講話應當面對的方向,表達了輕蔑和憤怒。這兩種表達方式中,手指的動作是不由自主的,可信度高於經過思維整理出的語言,面孔和眼睛的轉向是有意為之(迴避)的。所以憤怒的情緒才是他的真實心理。
試想一下,如果因為指控屬於汙衊而引發真的憤怒,自覺有理,底氣充足,但鑑於總統的地位和應有的修養,語言和動作會整體趨於剋制,因此會正面予以否定,不會出現這麼明顯的不敬和攻擊意識(手指的動作)。即使是被憤怒衝昏了頭腦,丟掉了總統先生應有的禮儀做派,也應該是被罵得急了眼的樣子,全身上下一致對外,手眼協調。
恰恰這位老兄在試圖克制的表述過程中流露出了憤怒的情緒,而憤怒反應的可信度要遠遠高於語言,所以推匯出了一個震驚世人的結果——憤怒的情緒是真實的(惱羞成怒),頭和眼睛的轉向就變成了迴避,迴避代表心虛,結論已經很明顯了。
這就是透過攻擊性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