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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殺人強姦者,並將參與搶劫者流放棉蘭老島,在那裡,對華人滿懷仇恨的土著居民會好好的招待他們。
反思這次騷亂,兩人一致認為,現行的先到先得的土地政策,已經不適應人口激增的速度,在經過一番討論,並報經北京的沈默同意後,兩人宣佈了三條法規,這也被視為日後呂宋能良性發展,充滿希望的關鍵所在:
第一,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任何已經在官府登記造冊過的田產住宅,都得到東南總督府的保護,任何敢於侵犯他人財產者,都將遭到重刑處罰。
第二,自法規頒行之日起,原先的土地規定作廢,所有無主土地由總督府統一分配,任何個人不得私自開墾。
第三,所有未分配土地的移民,必須服從總督府的統一安排,否則視同放棄土地權利。
三條法規頒行,自然引起新移民的不滿,許多人甚至揚言要回去,對此總督府宣佈來去自由。但移民們本就是在國內活不下去了,才千辛萬苦的抵達了這裡,怎會在希望徹底破裂前放棄呢?所以最後真回去的寥寥無幾。
將分配土地的權力收回只是第一步,更大的考驗是如何分好蛋糕,並且杜絕狹隘宗族觀念的毒瘤。沈京採取了雙管齊下,首先透過大量的清丈調研,儘可能將待墾土地均衡劃分成一個個大農場……對於地理位置稍差的,在面積上多做補償,儘量做到每一個農場大差不差。然而每個農場分配一千丁口,每個丁口均分農場的土地,這樣大約三四百個家庭,便被分配到一個農場中。
農場的土地歸所有家庭集體所有,每個家庭都會按照丁口,得到一定比例的土地。對於名下的土地,個人可以永久耕種,但沒有買賣的權力,只能以出租的形勢在農場內部流轉。如果要外租或者出售的話,需要得到農莊集體同意。
同時,在以家庭為單位分配土地的過程中,特意將那些舉族來遷的大宗族分得天南地北,使其不能抱團欺壓旁人。他還十分注意每個農場中移民的原籍地,儘可能使來自的各省的人們混居,消除地域觀念。
打散原先組織的同時,必須要建立起新的組織機構,否則必會淪為一盤散沙,農莊也就沒有存在的意義。沈京按照沈默的指使,在農莊施行村長選舉制。任何有志成為村長的成年村民,都可以參加競選,透過兩輪普選勝出者,將在接下來三年擔任村長。
村長有權處理村民間的糾紛,決定來年的耕種計劃,代表村子與南洋公司談判,協調生產經營,分配剩餘利潤等等,權力很大。但十名以上村民便可以提出對村長的罷免,過半數同意便可罷免成功,並重新召開選舉。
這一系列聞所未聞的新政策,顯然不是沈京可以想出來的,而是都出自沈默的構想。他顯然把呂宋當成了試驗場,想驗證一下自己的理論是否適用於國人。而沈默這次的實地調研,除了看一下移民的實際成果外,更重要的是,對在這裡進行了十年的政治實踐進行驗收。
結果出乎意料的好,沈默之前最擔心的是,民眾的素質會不會成為民主的桎梏,但顯然是多慮了……確實,在最初幾年裡,百姓普遍存在貪圖小利、將自己的選票廉價出售的現象,花錢買票的現象十分嚴重。那些花費了鉅額成本當上村長的人,自然會在任期內連本帶利的撈回來,結果在那幾年裡亂象叢生,村長以權謀私、大肆侵吞集體利益的事情屢見不鮮,老百姓罵聲一片。就連沈京也在寫給沈默的信裡,哀嘆說對狗屁選舉制度絲毫看不到希望,要是讓自己來指定村長,情況會好很多。
沈默回信說,我承認你是一個英明的統治者,按你那一套,呂宋的發展速度肯定比現在快。但你能保證,自己在呂宋幹一輩子?要是你的繼任者是個糊塗蛋呢?還是給選舉一些耐心,只要它能上正軌,將來無論是誰來當這個總督,都無法把呂宋折騰回去。
沈默都這樣說了,沈京自然得咬牙忍下去,情況在萬曆四年以後,果然出現了好轉,有了之前選舉的教訓,村民們的選擇理性多了,不再為眼前的蠅頭小利而胡亂投票,他們要選擇自己認為最合適的村長。而村長們也終於感受到選舉這道緊箍咒的威力,任期三年裡不好好幹,就是會被村民拋棄。明年又是選舉年,所有的村長都在兢兢業業,拼了命的表現,就為了能多得幾張選票。
用過晚飯以後,外面天色大黑,村長又帶著村勇,到甘蔗地裡巡邏去了,既是防止土著搞破壞,又是防止野豬糟蹋莊稼。
沈默在村長收拾出來的四層客房中,透過窗戶望著遠去的火龍,嘴角掛起滿足的笑容。直到眼前一片漆黑,才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