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與爭瘋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一開始,那管事的還不在意,直到第三天,大夫已經明確說是天花的時候,那管事慌了,到處派人找我出錢把弟弟贖走。費了那麼大勁,我又怎麼可能還去白花錢?!
我自從想了那個辦法之後,就沒有再出過面,他們找不到我,又沒有人敢碰我弟弟,更沒有人管他。可我從早到晚盯著,就是不見他們把我弟弟送出去,著急啊!就想法子把他們伶人館有生天花的小孩的事情傳了出去。
當天夜裡,終於看到他們用被子裹著我弟弟偷偷的送到城外。他們前腳走,我跟朱大哥後腳就把弟弟抱回家,養了十來天,他就完全好了。
本來想直接僱馬車回來的,可是朱大哥說那個伶人館的老闆很厲害。就怕那管事的反應過來這事是有人搞鬼,到時候我們恐怕還沒有出城,就叫人家逮了回去。
所以,我們又裝作是京城買夜香的莊稼人,一大早的就一人挑著一擔糞出城。我弟弟因為歲數小,挑的不多,差點兒就被城門的兵爺給盤問了。我當時一著急,就裝作是個惡毒的嫂子,放下糞挑子就要回去打他,我罵的可厲害了。說他光吃飯不幹活,跟著來挑這麼一點糞水,都磨磨蹭蹭的,真是個沒用的東西。那兵爺聽我罵的難聽,似乎有些同情我弟弟,就擺手讓我弟弟趕緊挑起擔子跟上。”
祝金玲其實只有十三四歲,雖然聰明有急智,但是很多情緒還不懂得掩飾,就比如她在說著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