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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頂“推行匪方文化統戰工作”的“金箍帽。”
柏楊百口莫辯,軍事檢察官引用《觸犯懲治叛亂條例》的第二條第一項,第八條、第十條和“軍事審判法”第一百五十條,提起公訴,判處徒刑十年,送綠島執行。
孫觀漢博士的一段評語,讀者不妨參考:
“幾乎在柏楊判刑入獄的同時,警備總部開始軟禁另一位作家李敖,一禁禁了一年兩個月。最後,以‘涉嫌叛亂’罪,押到保安處,交軍法審判。先判十年,又改判八年,這位深通史學的硬漢,‘在庭上一直一言不發’,法官問他為什麼不說話,他說:‘耶穌受審時,他也沒有說話。’憑心論,李敖的文字,再潑辣、再兇狠,除了《文星》封殺以前的那篇《我們對‘國法黨限’的嚴正表示》的社論,對國民黨略有不敬,槍口瞄準的也不過四組的謝然之。李敖下筆很審慎,他的自制工夫,超過雷震和殷海光,分寸掌握得很好。'18'
而且,自《文星》被禁後,他再沒有發表文章的園地,他早是一個繳了械的勇士,靠收買天母美軍的舊電器過日子,對這樣才氣縱橫的‘跛腳鴨’,何必一定要使其變成獵物呢?
比柏楊、李敖案發較早幾年的是殷海光案。殷先生是個堅決的反共分子。但‘他的反共思想,系從自由、真理、人道主義出發’,而非‘為一黨或一個政權的現實得失出發’。由此項分歧,激怒當局。
先逼殷先生辭臺大教職,強迫接受教育部的聘書,派警總官員投送。一九六六年九月,土地銀行董事長蕭錚約殷去參加為奧國經濟學者海耶克(F。 H。 Hayek)的座談會,受‘便衣人員’的阻止,殷問:‘這是誰的意思?’對方說:‘政府的意思。’
繼‘封口’‘封筆’‘封耳’之後,實行禁書和經濟制裁,殷著《中國文化的展望》,甫經出版,當局一紙命令,以‘淆亂視聽,影響民心士氣’為理由,查禁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