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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骨幹,地方武裝和公安部門與民兵相配合,僅在1951年1月間,全區就殲滅登陸海匪120股,數千人。在殲滅登陸海匪的同時,海軍艦艇部隊和海防巡邏部隊還積極開展海上鬥爭。在1951年上半年,先後在海上與海匪作戰33次,殲滅海匪近千人,繳獲匪船26艘、步機槍170餘(挺)支。海軍艦艇部隊進行海戰56次,殲滅海匪數百人,擊沉、擊傷和繳獲海匪船隻52艘。到1953年底,剿匪部隊共解放沿海大小島嶼50多個,殲滅海匪近萬人,為鞏固海防、發展漁業生產和海上運輸做出了貢獻。
到1953年,華東地區共剿滅土匪(包括海匪)萬餘人,繳獲各種炮400餘門、各種槍萬餘支。
中南剿匪
1949年底中南六省全部解放。但該區內,在國民黨有計劃的“展開大陸游擊戰爭”的策劃下,全境普遍發生了匪患。1949年6月,華中軍區統計在已經解放的河南省有土匪424股,約3萬人;湖北省有110股,約2萬人;江西省有100餘股,萬人;陝南地區有30股,萬人。解放較晚的湖南、廣東、廣西等省,匪情更為嚴重。據1949年底的不完全統計,共有土匪20餘萬人。
二、全國大剿匪(5)
華中局和第四野戰軍兼華中軍區(1949年12月分別改稱中南局和中南軍區兼第四野戰軍),從1949年6、7月開始,先後抽調4個兵團部、1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