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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蒙蒂斯在瞎搗亂。
這個不分場合,隨時隨地都在犯蠢的笨蛋!
只會搗亂!
警告你,就算你覺得很無聊,也不準再隨便添亂了!明白了嗎!?給我嚴肅一點!
野狼憤怒的用手肘推開阿斯蒙蒂斯,警告地瞪了他一眼,然後生氣的移開了視線。
而阿斯蒙蒂斯的心情,則突然變得格外的晴朗起來,就連討厭的摩萊爾似乎也不那麼煩人了。
此時,摩萊爾已經變著花樣將小男孩罵了個遍,但無論如何,故事還得繼續下去。
曾祖父想要活捉小男孩當種馬,但小男孩卻一心想要曾祖父死,曾祖父只好忍痛割愛,暫時忘掉用小男孩繁衍出最強軍隊的打算,向手下下達了死要見屍的命令。
三百勇士大戰石奴兵始祖的故事,若是平常,野狼應該會對戰鬥的具體過程頗感興趣,畢竟,戰鬥人士總是會被血所吸引。並且,摩萊爾也非常賣力地將這段慘烈的單面屠殺,描述的驚心動魄。
但事實上,野狼竟然聽得恍恍惚惚,只覺得戰鬥的過程很無聊,敵人都是大白菜,小男孩手起刀落,手起刀落,手起刀落。
雖然摩萊爾已經儘量美化自己,但當年的真相還是很容易就猜到了——小男孩不是被殺死的,而是被車輪戰累死的。
野狼聽得不由心中稱奇,對傳說中的蘇格耐爾部落也產生了好奇。要知道,小男孩剛復活就能夠擁有這樣強大的力量,那麼如果給他一點時間,讓他的身體恢復過來,故事的結局是不是就會改寫呢?
同樣的疑惑,摩萊爾的曾祖父也想到了。被遠古種族的超強戰鬥力所吸引的他,死裡逃生之後,居然非但沒有遠離危險的冰墳場,反而為之著了迷,失了魂。
一想到失之交臂的最強軍隊,曾祖父就捶腿嘆息,懊悔連連。而他的人生,也從那一天開始,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他從一個遊手好閒的富二代,變成了醉心人體試驗的瘋子。
“我這麼說或許對曾祖父有些不尊重,但家族之所以沒落到如今的地步,罪魁禍首,就是曾祖父。為了喚醒沉睡中的蘇格耐爾,他把我們攢了幾個世紀的錢全都敗光了。”
摩萊爾的手朝下花了一大圈,示意腳下的眾多冰坑:“你看看,你看看,這麼多的坑,就是曾祖父乾的‘好事’。”
野狼早就在奇怪這些冰坑了:“他是想要把冰裡的千年屍體挖出來,試圖復活他們嗎?”
畢竟,這裡是遠古的戰場遺蹟。若此處氣候沒有發生劇烈變化的話,冰湖也從未融化過的話,那麼,冰墳場裡埋著更多蘇格耐爾的遺體,並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一點也沒錯!”摩萊爾讚歎片刻,然後繼續說了下去,“冰墳場裡,九成以上的屍體,都被曾祖父給挖走做研究了。可問題的關鍵是,這些冰屍看上去栩栩如生,但實際上卻已經經歷了幾千年的時間。所以,當保護屍體的寒冰融化時,屍體也跟著一起腐爛融化了。
祖父花大價錢,弄來了當時最厲害的鍊金術師、見多識廣的老傭兵、知識淵博的大學士、擁有魔力的光明教主……幾乎傾家蕩產,就是想要再復活一個蘇格耐爾部落的戰士。但是,卻沒有一個人能夠解決冰屍腐化的問題,更別提復活了。”
確實,時間是一個不可跨越的大難題。那麼,摩萊爾領主的曾祖父究竟又是如何戰神時間的呢?雖然不知道方法,但從結論上來說,他已經成功地複製出了與蘇格耐爾極其相似的種族——石奴兵。
野狼沉思片刻,忽然想到了一個問題:“是不是方向反了?”
第77章 真相(二)
野狼之所以有這種猜測,主要是因為他注意到一個細節。那就是當小男孩掉下冰湖時,雖然全身多處受傷,但其實他還沒有停止心跳。等他的血液和冰屍融合後,他的身體才產生了面板變為灰色等一系列身體變化。
所以,野狼大膽猜測,復活蘇格耐爾部落的關鍵因素,會不會是活人的鮮血?換而言之,復活蘇格耐爾部落的方法,並不是將冰屍挖出來,然後想辦法延緩屍體的腐爛問題;而是應該想辦法,在屍體還在冰下時,就讓他們復活。
野狼的想法是正確的。
若說先前,摩萊爾對他們還有些許輕慢之意的話,那麼當野狼說完這句話之後,摩萊爾對他們的態度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這是何等聰明的智慧啊。曾祖父花了無數的人力物力財力,耗費了大半輩子才解決出來的難題,他竟然在不到半分鐘的時間內,就解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