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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斂,寬容而堅忍,年輕時也常被譏為缺乏魄力。因此真正的人物,除非是“慧眼”,否則很難被辨識出來是英雄的。
數千年來,不少史學家及小說家,都以劉邦早年的浪蕩成性,從心底裡便看不起他,因而低估了劉邦的真正“才氣”。他們對於日後楚漢相爭時的表現之評價,也大多較傾向項羽,認為劉邦的成功只是“天公疼戇人”,運氣太好罷了。
其實劉邦最偉大的,在於他的可塑性,環境讓他幸運地脫離了傳統農村子弟的生活和思考常態,使他更有機會去突破,以適應亂世的變局,這種人彈性大,機會多,成功也是有其道理的。
所以老子認為,最重要的是有做愚人的勇氣及心志,別人處處計較,而我事事糊塗,別人爭先恐後,而我迷迷糊糊,好像大海一樣,相容又寧靜,好像微風一般,輕輕的但不停止。眾人都急於表現,急於成功,只有我頑固而愚蠢,因為這種與眾不同的心志,使我更能合乎養生之“道”。
劉邦似乎是天生的領袖人才,沒有身分,教育不多,又沒有生活壓力,三十多歲仍是“放浪人生”,不求成家立業,不受世俗“功利主義”所限,劉邦的個人魁力,最主要的便在於此。
但劉邦絕不是沒有大志的“混混”,他自比“信陵君”,尊重人才,講義氣,重感情,不會自私自利,也不求自己表現。有福大家享,有難自已扛,相信別人,事事寬容,這種人在變化多端的亂世,的確是最容易脫穎而出的領袖人才。
人的性格常成形於小時候,長得好看,又有天生72個黑子的“異相”,從小“知名度”就夠高,但卻能不驕縱懦弱,反而成為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士,劉邦確實是夠幸運的。
劉邦大傳……第二章 嶄露共角
第二章 嶄露共角
有一次正好碰上秦始皇從咸陽出發的巡幸隊伍,真是雄偉壯觀,數萬人為一人造勢,讓劉邦感動萬分,不禁脫口而出:“大丈夫當如此也。”
角頭亭長,腳踏黑白道
亭是秦王朝的地方行政單位。劉宋時代裴駟的《史記集解》上說:
“秦法,十里一亭,十亭一鄉,亭長,主亭之吏……民有爭訟,由亭長調節或審判……。”
亭長就是類似目前派出所主管兼治安法官的職位。
秦末一個亭管十個裡,大約250戶人家,權力也不小。亭便是一個官衙,亭長也是有辦公室的,在專制社會,算是相當威風的職務。
亭長的任務主要是接待官員,同時也須巡查遊民、緝捕盜賊,以維持治安。接待官員,對劉邦而言是件苦差事,還好亭的單位實在太小,會來的長官不多,大部分也都是些緝盜官員。這些人身分不高,性格也較豪邁,劉邦很容易便和他們稱兄道弟了。
後面這件工作,劉邦倒相當勝任。由於平民時代便結交不少角頭兄弟,黑社會那一套對他並不陌生,加上受到曹參治理市誣衊廛態度的影響,劉邦也很懂得防患未然。因此在他任內,泗水亭雖難免有些小案件,但倒未出過大紕漏。
亭裡面,除了亭長劉邦外,還有數十名的“亭父”及“求盜”,但他們都是役夫,屬平民身分,如同現代的“義警”。只有劉邦屬“吏”職,對一向喜歡誇張的他,自然要設法好好表現一番了。
首先,他替自己製作了一頂“冠”。“冠”在當時是“士人”以上才能戴的帽子,平民只能以“巾”束髮,所以有“冠”的人,便代表他有身分、有地位。
戰國時代,有不少“吏”職是由士人擔任的,所以原則上“吏”是可以戴冠做。
於是劉邦決定以竹皮來製作類似楚國貴族戴的長冠,並特派亭內的“求盜”遠赴作冠手藝一流的薛縣去訂做。
這頂“亭長冠”,使劉邦儼如高官般地威儀,不認識的人,很難看出他的身分只是一名亭長而已。
據說這頂冠,劉邦非常喜歡,一生都戴著,即使日後成了大漢王朝的創業皇帝,在平常休閒時候仍戴著這種“冠”,因而時人稱之為“劉氏冠”。
不過是一頂冠就這樣堅持,可見劉邦的個性並不輕浮,雖然偶爾有些浪蕩,但其實是相當有主見且執著的。
由於“官場”中的朋友本來便不少,如今當上亭長,更可藉此大展人脈關係。《史記》上記載他“廷中吏無所不狎侮”,可見他交友的方式,不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而是勾肩搭背、嬉笑辱罵式的“小人之交”,所以對方的身分也大多不高。
年輕時便不用工作且到處遊蕩的劉邦,自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