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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稻比我想像的長勢還好,這讓我大出意外,按我的理解,既然粟在南方難以獲得高收成,那麼稻在北方也不定能有什麼好結果,我要的只是擴大播種的作物種類,卻沒有想到稻子會在太昊長得這般好,按我在歐且的經驗,這季稻應該收成不錯!
但讓我稍微有點不滿意的是,這季稻收穫的時間太晚了!
九月底,當太昊城曬滿了黃燦燦的粟穗時,稻田裡開始揚花,我知道,距離收穫還早得很呢!倒是太昊的粟米收成嚇了我一跳…………近2萬噸,這可以讓所有地太昊族人一人攤上一噸多了!這可是四年多的口糧啊!
但這時梓燁他們已經沒有為此而激動,看得出來,這兩年的收成應該都不錯。但有一點讓梓燁也很煩惱:怎麼儲存這麼多糧食?!
“其他城呢?不是有物資要外運麼?”我問梓燁。
“還不都是族長您的功勞?”梓燁白了我一眼“現在太昊提供給其他城地主要物資就是銅製品,不搞農業生產的只有銅村和鹽廠,他們的糧食都是從貿易城、大元城運輸過去的,我這裡只供應運城和銅碼頭、大方城,現在連大方城都已經自給了!這些糧食只能在太昊存放!”
“這樣啊!”梓燁說得有道理,我每建一座新城,都在要求儘可能地自給,避免不必要的長途轉運,還有就是儘可能地從就近的城裡取得物資,這些都讓太昊產生了如今地過剩局面。
“那就讓太昊裡城裡的每一家人都為我們存一點!我們分糧食!”
這一招也是迫不得已,以前各部族的糧食都存放在本部族的公倉,為此倉庫已經修建到太昊城的極限,再修建就需要佔用軍營了。只有部族的廚房才需要一個小型的臨時倉庫,用於族人的集中伙食,一部分部族也把糧食分給每一戶族人,卻不會一次分太多,大不了一個月一次分發,夠本月的糧食就行。
但這一次不同,太昊的倉庫實在是放不下了!
第三百一十七章 … 農業革命
在原始物資非常有限的時候,原始公有制是必須的所有制形式,為了部族的整體利益,為了將有限的物資最大限度地用於維持儘可能多的人口生存,這種合族擁有,而且由長老或者族長進行分配的方式在歷史上存在的時間長於以後的任何一種社會形態。
但在物資過剩的情況下,讓族中每一個人擁有一定的私有財產則是必然的,這一點在出現必要性之前我就已經在太昊實施了,過去的數年裡,太昊族人擁有了自己的房子、陶器等生活必須品,生活物資則實行了區域性的私有化,由原來的部族擁有“集體財產”,這種“集體所有制”而非“全民所有制”也已經在太昊存在了數年,廣為部族長老和族人們所接受。
為了防止在分配過程中出現長老團和族長過度傷害本部族個人利益的情況,也防止物資向族長或長老個人集中,我讓太昊刑部和精算司一起對各部族進行監督,要求各部族對分配情況造冊上報,並由精算稽核,若出現明顯的不公,或族人無故喪失必要的生活所需,則經長老團稽核後對部族提出改進要求,直至訴諸太昊刑律!
這些年來,在逐漸完善的律法保護下,長老和族長們享有了比族人更多的經濟利益和物資配給,但每一名族人同樣得到了不低於“最低生活水平”的生活物資,基本上沒有什麼族人到宗廟去投訴,反而是由於外派軍隊,或者人口外遷之類的涉及族人個人或者家庭利益的事情產生的糾紛更多一些。還有就是婚姻法方面也有一些案例在充實禮部和刑部的檔案櫃。
但物資分配製度到目前為止還是比較平衡的制度,沒有在這個制度下出現需要修改的必要性因素,所以到目前為止我仍沒有認真去思考過這個問題,直到出現這次的分糧食問題。
“太昊宗廟的糧食稅收仍是主要的物資保障,它屬於全族人所有,也必須由宗廟管理和分配,這部分糧食必須存放在公倉裡!”我在長老會上首先定下了這個底線。
“其他屬於各部族地糧食由各部族自行儲存,城內所能建造的倉庫已經建到了極限。其他區域又不能佔用,所以我建議部族將糧食分一部分到族人家中,根據人口多少分配,讓每一個族人和家庭為部族分擔糧食存放困難,這些糧食就歸族人所有。將來也不會再收回部族!”這是對糧食分配大原則,以前的長老會議上。這種問題不會有更多的討論,基本上就直接透過了,有什麼細節問題則在以後的長老會上研究。但這一次不同,長老們地意見之多是我此前所沒有想到過的。
“族長所提出地辦法。的確是可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