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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例外竟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騎奴,他是個專門負責看管軍中馬匹的孩子,看上去不過也就十四、五歲的年紀,和十王爺相去不遠。那騎奴拿著劍走上比武臺的時候,便引起了一陣笑聲。
“騎奴潘固,向王爺挑戰。”潘固手中拿著的劍雖是破爛,但卻像是幾經打磨,依然銳利地反射出攝人的光芒。
面對著那幾聲不屑的竊笑,十王爺倒也不輕敵,還很是有禮地一揖,“請。”
“王爺,小奴建議您還是拿劍吧。場上刀劍無情,就怕傷了王爺。”
全場一片鬨堂大笑,還有人笑得喘不過氣來,“潘固,你是腦子給馬踢壞了吧?”
“王爺,儘管打他,讓這小子腦袋清醒清醒才好。”
“別丟臉了,快下來吧。”
潘固頓時脹紅了臉,卻緊握著手中的劍不肯放手,死死盯著眼前的十王爺。
“這……本王已承諾不用兵器,怕是無法為你一個人開例。”
“那行,我也不用兵器。”潘固說畢就把劍往場邊一扔,劍都還沒落地,人便撲了上來。
這小子使的是掌,十王爺用的是拳。擋了幾招竟覺得有些招架不住。掌風凌厲,而且招招往死裡去,倒不像過招,而是要取他性命。十王爺勾起了嘴角,他最喜歡這種遊走生死邊緣的緊張感,不要命嗎?倒來比比看誰比較不要命。
他突然收招止住不動,那潘固嚇的連連收勢卻已是來不及,這一慌亂之間便有了空隙,十王爺氣定神閒地格開他的手,用腋下和手肘固定住他的關節,才一眨眼就把人給摔了出去。
潘固被摔得七暈八素,剛回過神來就指著他大罵,“你卑鄙!無恥!下流!”
這些在戰場上打滾過來計程車兵自是不會把他的話放在心上,無論是什麼招數,能讓人在戰場上活下來的就是好招。況且誰都看得出剛剛這小子沒把這當比試,竟企圖想殺一軍之將,沒把他拖出去砍了就很不錯了。十王爺竟也願意以性命相賭,在生死之前竟能如此淡定,讓人不禁對他更加敬畏幾分。
“你叫潘固是吧?不服氣?”
那固執的小臉紅著眼眶點了點頭。他剛剛是把自己人生的前途全都賭在這比試上了,人家不是說英雄不問出身低嗎?他也想有天要浴血沙場,光宗耀祖,為了這個每天晚上都餓著肚子習武習到半夜。眼見出頭的機會好不容易來了,只要打敗眼前這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小王爺,就是他功成名就的時候到了。卻敗在這種小手段下,當然不服氣。
“好,拿劍,本王再跟你重新比試一次。”
潘固接過劍,又像是瞬間活了過來一樣,利落地跳上比試臺,挽劍便刺了過來。拿著劍的十王爺卻如鬼神,出劍的速度竟快的讓人看不清,只覺得眼前一片銀光劍影,再回神手中的劍已被高高挑起,胸口已被抵著,再向前一分就要取命。潘固冷汗還沒滴下,一片鼓掌叫好便將他給淹沒了。
“潘固,從今日起免你奴籍,命你到本王身邊做近侍。”
潘固整個人都是傻的,怎麼也不相信這麼好的事竟有一天會落到自己頭上。自小吃盡苦頭的一幕幕湧上眼前,他要立功,他要為大盛殺敵,他要騎馬帶著千金回去孝敬母親!
“十王爺,小奴有一事相求。”不太懂那麼多枝枝節節的禮儀,潘固有些不太熟練地抱拳一揖,“潘固不願偏安後方,願為王爺奮勇殺敵。請將潘固編入前線步兵。”
“好!魏兵頭,這小兒便交給你了。至於潘固你原本的位子嘛……”十王爺在人群中掃了一眼,“那個剛才說潘固是不是腦袋給馬踢了的,對,就是你,從今天開始你去負責餵馬。”
那名士兵便哀號了起來,但他周遭的戰友卻只是笑他,“你看看你,自討苦吃。”
作者有話要說: 爸爸是大變態,小兒子是小變態
☆、第17章
自此以後再也沒人敢質疑十王爺在軍中的威信,只要他指往東便往東,往西便往西;只要他指向的地方便箭無虛發。十王爺覺得這軍中豪爽的作風,倒是挺適合自己這直來直往的個性。沒什麼心機算計,也沒什麼文謅謅的繁文縟節,有本事的說話就大聲,如此而已。
那日班師回朝,全城上下無不歡欣鼓舞,列隊歡迎的人潮從城內一路漫到了城外,誰都想一見那替大盛保下一片江山的英雄,有多少姑娘等著一親芳澤。那日笑的最開懷的大約還是皇上,過去的人總怕功高震主,而如今立下軍功的卻是他兒子,有什麼好怕的呢?如今內有太子,外有十王爺固守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