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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真是基情無處不在。)
“他,就要死了。”
突然傳來的一句話,讓辰風誤以為自己出現幻覺了,他抬起頭,眉頭輕輕皺了皺:“什麼?”
初華卻講起了他自己的故事:“小默剛出生的時候,我已經十二歲了,他不是我媽媽的孩子,而是父親和一個野女人生的。那個女人似乎並不喜歡父親,他生下小默以後就走了。那一年,下著大雪,父親抱回來一個嬰兒,剛出生的嬰兒。然後,母親離開了,父親去找她,之後,兩人都沒回來過。”他頓了頓,又點燃了雪茄:“小默是我一手帶大的,從他剛出生那一天起,就一直由我帶著。那時候他太小,奶嘴太大,他沒辦法吃,我都是用嘴餵給他吃的。我拼了命的打拼,拼了命的賺錢,也都是為了他,為了他能活下去。可是,他還是要死了。”
“和那個女人一樣,他的心肺有問題,這幾年發作的次數越來越多,送進醫院搶救的次數也越來越多。你知道嗎?我賺這麼多錢,只是為了給他看病。什麼初氏集團,什麼黑幫老大,什麼大哥,這算什麼?算得了什麼?它們哪一點比得上我的小默,哪一點比得上他?”
辰風看到初華在拭淚,黑暗中,明明滅滅的雪茄,還有反射著雪茄光亮的瑩瑩淚珠在滾動。
“他怎麼從來都沒說過?”
初華低頭笑了,是苦笑,笑得很苦澀:“其實他也是個很驕傲的孩子,如果不是因為去搶救,你覺得以他的資質,會僅僅只開一聲演唱會那麼簡單嗎?他是個很出色的孩子,不比你的清遠差,真的。”
情人眼裡出西施,在初華的眼裡,或許誰都比不上初默吧!
“起初的時候,我嫉妒你,為什麼你可以輕易的讓他付出愛情,而我永遠只是那個疼他愛他的大哥。後來,我羨慕你,因為他一天到晚只想陪在你的身邊,有時候連家都不想回。後來,我恨你,你為什麼跟別人在一起?把他傷成這樣?所以,我想盡辦法,讓你身敗名裂。”
“後來為什麼又放棄了?”
華娛的財務一夜之間突然恢復正常,他的唱片也沒有再出現拋售的現象,一些關於他的負面新聞報道也沒有再貼出來過。除了初氏放手,否則以他和任川兩人的實力,絕對不可能將事情這麼快平息。
“那是因為,我想通了一件事。你知道為什麼,小默不論有多恨你的愛人,卻從來不肯做傷害他的事情麼?”
“為什麼?”
“因為,他怕你傷心。如果他一旦傷了你愛的人,你必然傷心,那麼他會更傷心。所以,我必須停手。否則,他一輩子都不會原諒我。”
“那你今天叫我來的目的是什麼?”
初華低下頭,搖了搖手,似乎很疲憊:“如果愛他,就好好和他在一起吧!我可以保證小默不會再去打擾你們,也不會有負面新聞,但是你記住,小默,他對你的愛,誰都沒有辦法超越。包括你的愛人,清遠。”
這個結局,似乎有點出乎他的預料了。
其實他已經做好將所有積畜全部賠上,保全華娛,迅速出第十張專輯,以低價出售,把自己的人氣滑落至最低,然後退出娛樂圈,全力協助清遠走上影帝的道路。
人人都有惻隱之心,又有誰是為了自己的感情誰都不顧的呢?
說起來,似乎該去看看初默。他們曾經在一起的幾年,過得也算開心,本來會一直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卻沒想到他對自己埋藏了這麼久的感情。以至於後來的下藥,自己生氣離開,後來的相遇,再後來,發生的一些不娛快的經歷。
都是因為感情。
從初氏會館出來的時候,辰風的心裡似乎有些輕鬆,又似乎有些沉重。
輕鬆的是,至少小遠是安全的,初默從來沒想過要害他。
沉重的是,他什麼時候患上的心臟病?竟然連自己都從來沒發現過。
希望這兩兄弟,以後可以好好的走下去。
他知道,初默,還是原來那個善良的小孩。
作者有話要說:結文在即,最多再寫個兩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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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辰風追清遠 。。。
早晨清遠還在睡夢當中,門外就傳來叮叮噹噹的聲音,似乎有新鄰居搬進來了。前兩天隔壁就開始在裝修,好在晚上九點以後就停工,否則他和小小辰都睡不好了。
一把拍到小小辰的屁股上:“小東西,快起床上,太陽曬屁股了哦。”
小小辰揉揉惺忪的睡眼:“爹地,再睡一會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