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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即將開始的時刻,讓我們天下所有的父母,還有即將成為父母的人一起為病重中的孩子祈禱!讓我們為這個拼盡心力救助兒子的父親鼓勁吧!
願上帝保佑旅程順利,父子平安。。。。。。
醫患之戰“第三方”算哪一方?
信任的缺失導致醫患之間矛盾重重。而相互之間的猜疑、對立之後是醫學的舉步危艱,對風險的迴避會讓許多生命在猶豫之間消逝,這肯定不是一種好的境況,對於醫方、患方都是不願看到的。。。。。
然而,如何破冰實在又是一個巨大的難題。
近年來,醫療糾紛處理中出現了所謂的“第三方”!
目前“第三方”模式的推廣大致是這樣的:由醫院和被稱為保險代理公司、醫院管理公司的“第三方”簽訂合同,由醫院提供地點,“第三方”派出有醫學、法律、保險、保安知識的人員進駐醫院,幫助醫院預防糾紛發生,出現糾紛後即使介入,負責保護醫方人員,談判、理賠。。。。。。
那麼,“第三方”!性質如何界定呢?
保險方?“第三方”有時會經營一些手術險等險種,會在醫院內部進行推銷,但是他們好像並非保險方,因為國家對於保險公司的設定是非常嚴格的,目前在山東等地出現的“第三方”多沒有保險資質,充其量只是做一些保險品種的代理,就象銀行雖然有人在推銷保險,但銀行不是保險公司一樣,“第三方”和保險公司不是一方。
醫院方?如果保險公司只是醫院的一個組成部分,那麼和原來的內部增加科室沒有兩樣,並且,這種界定會將醫患之間關係拉回沒有“第三方”的狀態,醫院不會傻到付錢給“第三方”的。付錢?這是商業合同的一種方式,所以“第三方”應該與醫院是有區別的。
仲裁方?如果是仲裁,就是所謂的居間,那麼對“第三方”的選擇就應該由醫方、患方共同參與決定,目前好像不是這種形式?
那麼這個“第三方”豈不太“四不象”了!
目前“第三方”模式面臨一定的困境:
地位問題: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