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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光便兇狠起來,一到說破他們的隱情,那就滿臉都變成青色了。大門外立著一夥人,趙貴翁和他的狗,也在裡面,都探頭探腦的挨進來。有的是看不出面貌,似乎用布蒙著;有的是仍舊青面獠牙,抿著嘴笑。我認識他們是一夥,都是吃人的人。可是也曉得他們心思很不一樣,一種是以為從來如此,應該吃的;一種是知道不該吃,可是仍然要吃,又怕別人說破他,所以聽了我的話,越發氣憤不過,可是抿著嘴冷笑。
這時候,大哥也忽然顯出兇相,高聲喝道,
“都出去!瘋子有什麼好看!”
這時候,我又懂得一件他們的巧妙了。他們豈但不肯改,而且早已佈置;預備下一個瘋子的名目罩上我。將來吃了,不但太平無事,怕還會有人見情。佃戶說的大家吃了一個惡人,正是這方法。這是他們的老譜!
陳老五也氣憤憤的直走進來。如何按得住我的口,我偏要對這夥人說,
“你們可以改了,從真心改起!要曉得將來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
“你們要不改,自己也會吃盡。即使生得多,也會給真的人除滅了,同獵人打完狼子一樣!——同蟲子一樣!”
那一夥人,都被陳老五趕走了。大哥也不知那裡去了。陳老五勸我回屋子裡去。屋裡面全是黑沉沉的。橫樑和椽子都在頭上發抖;抖了一會,就大起來,堆在我身上。
萬分沉重,動彈不得;他的意思是要我死。我曉得他的沉重是假的,便掙扎出來,出了一身汗。可是偏要說,
“你們立刻改了,從真心改起!你們要曉得將來是容不得吃人的人,……”
十一
太陽也不出,門也不開,日日是兩頓飯。
我捏起筷子,便想起我大哥;曉得妹子死掉的緣故,也全在他。那時我妹子才五歲,可愛可憐的樣子,還在眼前。母親哭個不住,他卻勸母親不要哭;大約因為自己吃了,哭起來不免有點過意不去。如果還能過意不去,……
妹子是被大哥吃了,母親知道沒有,我可不得而知。
母親想也知道;不過哭的時候,卻並沒有說明,大約也以為應當的了。記得我四五歲時,坐在堂前乘涼,大哥說爺孃生病,做兒子的須割下一片肉來,煮熟了請他吃,⑽才算好人;母親也沒有說不行。一片吃得,整個的自然也吃得。但是那天的哭法,現在想起來,實在還教人傷心,這真是奇極的事!
十二
不能想了。
四千年來時時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大哥正管著家務,妹子恰恰死了,他未必不和在飯菜裡,暗暗給我們吃。
我未必無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幾片肉,現在也輪到我自己,……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歷的我,當初雖然不知道,現在明白,難見真的人!
十三
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
救救孩子……
一九一八年四月。
註釋
⑴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一八年五月《新青年》第四卷第五號。作者首次採用了“魯迅”這一筆名。它是我國現代文學史上第一篇猛烈抨擊“吃人”的封建禮教的小說。作者除在本書(《吶喊》)《自序》中提及它產生的緣由外,又在《〈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序》中指出它“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禮教的弊害”,可以參看。
⑵候補:清代官制,透過科舉或捐納等途徑取得官銜,但還沒有實際職務的中下級官員,由吏部抽籤分發到某部或某省,聽候委用,稱為候補。
⑶古久先生的陳年流水簿子:這裡比喻我國封建主義統治的長久歷史。
⑷“本草什麼”:指《本草綱目》,明代醫學家李時珍(1518—1593)的藥物學著作,共五十二卷。該書曾經提到唐代陳藏器《本草拾遺》中以人肉醫治癆的記載,並表示了異議。這裡說李時珍的書“明明寫著人肉可以煎吃”,當是“狂人”的“記中語誤”。
⑸“易子而食”:語見《左傳》宣公十五年,是宋將華元對楚將子反敘說宋國都城被楚軍圍困時的慘狀:“敝邑易子而食,析骸而爨。”
⑹“食肉寢皮”:語出《左傳》襄公二十一年,晉國州綽對齊莊公說:“然二子者,譬於禽獸,臣食其肉而寢處其皮矣。”(按:“二子”指齊國的殖綽和郭最,他們曾被州綽俘虜過。)
⑺“海乙那”:英語hyena的音譯,即鬣狗(又名土狼),一種食肉獸,常跟在獅虎等猛獸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