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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受他妻子的影響。大唐版圖在高宗手裡達到了最大,人們則歸功於是他父親留下的鐵騎雄師和天才將領,卻忘了隋煬帝從父親楊堅手裡繼承的帝國更加繁榮富庶,卻不到20年就玩完了。並不是要否認高宗朝的輝煌有這樣那樣的外部因素,但高宗本人決策國事、破格用人的作用被完全忽視,顯然有失公允。如果他身後沒有武周革命,也許世人對他的評價會高得多吧!
不過高宗在歷史上的名聲雖然不好,名號還是蠻威風的,既是“天皇”又是“大帝”,非常國際化。(印象之中,除了他似乎只有東吳的孫權才被稱為吳大帝。)高宗留下的《大帝遺詔》是這麼說的'1':
天下至大,宗社至重,執契承祧,不可暫曠。皇太子可於樞前即皇帝位,其服紀輕重,宜依漢制。以日易月,於事為宜。園陵制度,務從節儉。軍國大事有不決者,兼取天后進止。
除了一些例行說辭,最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軍國大事有不決者,兼取天后進止”一句。這樣的做法極為罕見,對比高祖和太宗遺詔就能發現其中的奧妙:
軍機急速,小殮既竟,嗣子宜於別所視事,軍國大事,不得停闕,尋常閒務,任之有司。其服輕重,悉從漢制。以日易月,於事為宜。其園陵制度,務從儉約。——高祖遺詔
宗社存焉,不可無主,皇太子即於柩前即皇帝位,依周漢舊制,軍國大事,不可停闕,尋常閒務,任之有司。——太宗遺詔
無論是高祖還是太宗遺詔,都有這麼一句“軍國大事,不得停闕,尋常閒務,任之有司。”表示大喪期間平常事務可由百官自行處理,然而軍國大事的處分事關君權,不可輕易委人,仍由已成年的嗣皇帝親自處理。在高宗遺詔中出現這句極不尋常的“軍國大事有不決者,兼取天后進止”,當是皇太子監國期間表現不佳,高宗擔心他當此內憂外患控制不住局面,所以刻意如此安排,但也表現出高宗對武后掌國執政能力的欣賞和認可。直至生命的最後一刻,他對她的信任仍然沒有完全消失,不管是作為妻子,還是作為政治夥伴。
然而單憑這句話仍然不能讓武后正式全面的掌政,從字面意思來看,這裡仍有兩重限制:其一是指軍國大事;其二須是在嗣皇帝不能決斷的時候,才有必要聽取太后的意見。不過這限制被全朝唯一的顧命大臣裴炎打破了。在12月7日高宗死後第3天,裴炎上奏,以嗣皇帝尚未正式受冊為帝,也未聽政,故請求在這樣的非常時期,宰相議政向天後奏議,由天后宣令於門下省施行:
十二月丁巳,高宗崩,太子即位。未聽政,宰臣奏議,天后降令於門下施行。——《舊唐書*裴炎傳》
裴炎這一奏議完全沒有先例可循。太宗皇帝兵變即位固不用說,太宗病逝於貞觀23年5月26日,皇太子李治直到6月1日才正式受冊,從來沒聽說這期間就不能釋出政令的。裴炎以此為由,上奏凡是宰相奏議都報知太后決斷,完全繞過了嗣皇帝,也突破了遺詔中“軍國大事有不決者”的限制。裴炎經章懷太子案後受到武后賞識,迅速提拔為門下省長官侍中,雙方一直關係不俗。而哲太子監國期間的失望表現大臣們都看在眼裡,裴炎輔政大概和哲相處得也不好,對於裴炎來說恐怕更願意在一直和他合作愉快的武后手下做事,而不願意侍候脾氣又臭又硬又沒本事的李哲了。從日後事態的發展來看,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裴炎的這次奏議正是武后和他政治交易的一部分。裴炎是高宗指定的唯一顧命大臣,眾宰相老的已經死得七七八八,新提上來的資歷淺官位低,裴炎說話隱然有一言九鼎的力量。哲當然不樂意,但他還沒有正式即位,大臣們都不買他的帳,只能任人擺佈,但對裴炎的憎恨自是又深了一層。
武后現在終於得到了正式的單獨處分政務權,幾日後中宗正式受冊為帝,但武后仍以皇帝尚未守喪期滿為由繼續把持國政。然而嗣皇帝並非幼兒,先皇遺詔中也並未委託太后臨朝稱制,所以武后並沒有取得歷朝太后代幼年皇帝臨朝稱制的合法權力,而只能依靠顧命大臣裴炎的配合走一步算一步。按古中國的政治傳統,太后稱制是指皇太后受先帝委託,代年幼的皇帝履行君權,太后臨朝聽政,自稱“朕”,且以皇帝“制詔”的名義發號施令。武后這兩個條件都不具備,名不正言不順,只能與宰臣溝通別出蹊徑,中宗未正式受冊前4天宣“天后令”,受冊後而守喪期未滿則假“太后令”,但也只能拖延一時。皇帝守喪為“以日代月”,最遲新年一到嗣皇帝喪服一滿,她就必須歸政皇帝。也就是說,在12月30日之前她必須做好所有準備,讓中宗完全沒有任何翻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