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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揹著袋子下樓來了。看門人問他原因,他說他把地址搞錯了,說話時喘著氣。正如一個揹著沉重的東西爬了五層樓的人那樣。在街上,他把口袋放進手推車裡,然後不慌不忙地推著車走了。
“您知道他是哪個快遞公司的工人嗎?”重案組的警官們問。
看門人不知道這一點。
重案組的警官們傳訊了五樓那位住戶。‘快遞工人’確實在七點半左右按了這一家的門鈴。女工告訴他地址找錯了,他也不再堅持,馬上就下樓去了。然而看門人和這位住戶提供的線索還有矛盾。因為據那女工說,那個人根本沒有背什麼口袋。
“他把口袋放在樓下了。”重案組的警官們解釋說。
但是這種解釋並不完善,因為他們不久便在樓梯下的地下室找到了用鋼絲做成的橢圓體。很顯然,那神秘的‘快遞工人’把他背來的東西倒在這兒了。但是,據看門人說,他在離開時,口袋裡的東西仍和進來時一樣大小。那麼,他揹走的是什麼呢?
“這個我們暫時不去管他。”重案組的警官們迴避著他無法解答的難題,“我們明天再來研究這個問題。”他在追尋著自以為更重要的線索,不願岔開。
確實,幾名職員都在。但辦事處的重要人物,即經理張明先生卻失蹤了。經理先生和來客之間發生了什麼事呢?辦事處的職員們事後都宣稱:關於這一點,他們毫無所知。
職員們對這點不能做出任何解釋。於是,結論很自然地就得出來了:既然辦事處是被五個喬裝的強盜所搶劫的,那麼,在辦事處必然有內線同夥;這個同夥當然不是別人,而是經理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