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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郎繼續搖頭:“我說的不賣不是不賣給客官,而是不賣錢。”
“這有區別嗎?”我抱著衣服惡狠狠的瞪著貨郎。
“客官你有什麼希罕玩意兒嗎?你要是有希罕玩意兒,我就換給你。”貨郎看著我的樣子無比的誠懇。
我翻了一下白眼:“我怎麼知道什麼東西對於你是希罕玩意兒?”
貨郎又坐會樹樁上笑:“要是我沒猜錯,在姑娘的揹包裡有一隻希罕的動物,這是天地間的聖獸麒麟。”
我頓時警鈴大作,厲聲問:“你們npc怎麼可以隨便看玩家的包裹!”
“客官誤會了,我並沒有看您的包裹,只是我行走無數地方,吻得見你身上有麒麟的味道,所以才大膽猜測,不過看客官的反應,我的猜測應該沒有錯。”
我瞪著他:“難道你讓我用麒麟來換這衣服?我告訴你,這做不到!”
“不不不!我知道你和麒麟心血相依,就算你肯換,麒麟也不會願意跟我走,所以,我只想要麒麟的一件東西而已。”
“你想要什麼?”我沒好氣的問。
“麒麟角。”
“麒麟腳!”我哇哇大叫:“你這人真是歹毒!你砍了我的麒麟腳,我的麒麟還能活嗎!”
貨郎錯愕的看著,一會才反應過來:“客官,我說的是頭上的角,不是肚子下面的腳。”
“恩?”我有點難堪的笑了笑,然後把火雲給招了出來。
剛出來的火雲明顯是還在睡夢中,他生氣的瞪著我,帶著濃重的鼻音:“女人,你幹嘛!”
我拍了拍他的他頭,順便摸了一下他的角問:“你的這個角弄掉能行嗎?”
“我割了你的耳朵試試!”火雲哼了一下鼻子。
我大為尷尬,不在說話。
火雲看著我手中衣服又看看貨郎問:“幹嘛,突然關心我的角做什麼。”
我嘆了口氣,把剛才的事情說了一遍。
火雲歪著頭想了想,他瞟了一眼貨郎,高傲的問:“喂,你要我的角做什麼?”
“聖獸的角,天下所有良藥中最上乘的原料,若能得到,我一定能做出空前絕後的好藥!”貨郎看著一身紅衣的火雲有點痴狂。
“這樣啊。”火雲朝我勾了勾手指,然後小聲的:“這世界上還真有怪人,居然要收這沒有用的垃圾,”說著他從衣服裡掏出一個小小的犄角,然後給我:“給他吧。”
“這是什麼?”我有點意外的看著手中的紅色犄角。
“我的角啊!笨女人。”火雲瞪了一眼。
“我是問哪來的?”
“沒聽過麒麟換角,總聽過蛇換皮吧!一個道理。”火雲打了個呵欠,幻化成小狗的形狀爬進寵物空間睡覺去了。
真的難以理解。
總之,等我回過神的時候,我已經拿著那件幻之空印了。
我取出淨水水,滴在上面,黑色彷彿是看見光明一樣,剎那退卻的無影無蹤。我捧著這件做工華麗的長袍,看了看它的屬性,瞠目結舌。
幻之封印:生命回覆速度提高10%,黑暗傷害10%,光明傷害10%,體力+10,感知+10。
前面的什麼我都不在意,而這個感知+10的屬性,幾乎讓我昏闕過去。興奮了半天,我偷偷看看兩人,他們還在專心的挑東西,我忙點出人物面板,點下非凡寶貝的id,將衣服穿上,又調回藍色的人物,驚喜的發現,我原有的感知上真的加了10點,現在已經有27點之多了。
我從肩膀上取下了明月,朝著四周看了一下,拉開弓朝著一個最遠的怪射了一箭。耶!爆擊!直接打掉他一半的血,接著又是兩箭,在怪物還沒找到我的座標的時候,就嗚呼了。
10點感知真的不是吹牛,我粗略的估算了一下,我現在的射程起碼增加50米,達到了150米,這樣以來,我真的是變成炮臺了。
我抬起眼睛看了看周圍,發現在村子邊上有方矮小的石碑,這才知道,帶給我無限驚喜的村子叫做迷失村。
第三十六章 扶桑之樹的入口(一)
我坐在迷失村那矮矮的一方石碑上,看了看一扇清風和維生素兩人還在激動的挑選東西,只覺得自己很可憐,為什麼要那麼早就挑選完呢,這等人可算是天底下頂討厭的一件事情。
嘆了口氣,我百般無聊的看著外面遊蕩的怪物,時不時的消滅幾個來村子裡竄門的傢伙,揀幾個掉在地上白板垃圾賣點小錢。什麼?你說我吝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