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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各個階段有其辦理期限,我們現在處在偵查階段也就是第一階段。檢察院批准逮捕以後,案件由公安機關偵查,期限為兩個月。接下來應該還有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大多數案件走完三個程式的時間大概在6個月左右。但是對於個例,時間則有長有短,短的三個月,長的一年多都可能,取決於案件的複雜程度,這個時間跨度你要有思想準備。”
“好的。您知道案子現在進行得怎樣了嗎?”
“據我打聽到的情況,案子還在偵查階段。男女死者都是被刀直接刺進心臟,一刀致命。被發現時,兇刀還在男死者的心臟裡,上面有易續的指紋,警方查過電梯和樓層的錄影,案發前只有兩名死者和易續在他家。你去過他家嗎?在幾樓?”
“九樓。”
“對。”馬律師說:“樓層高,別人不太可能從陽臺上翻進去。警方也沒有找到其他人的腳印或者指紋,案發現場沒有打鬥的痕跡,小區裡的居民也沒發現什麼異常。案發現場沒有第四個人出現過,嫌疑暫時都在易續身上。這是我現在已經掌握的所有資訊。”
“男死者是易續媽媽的男朋友嗎?”我問。
“警方初步懷疑是。你不是說你不認識男死者嗎?”
“我不認識。以前易續開過幾次玩笑說希望他媽帶男人回家。能帶回去的,應該就是男朋友了吧!”
“他希望他媽媽帶男人回家?”
“對。”我說:“我明白了,警方懷疑易續對他媽媽找男朋友的事情不滿,所以起了殺心。”
“根據我的經驗,警方會往這方面考慮。”
“太荒謬了。我跟他在一起五年多,他每年生日願望都是希望他媽媽能得到一個歸宿。警察的懷疑是初步的,並沒有實質證據是嗎?我聽他們的同事說他是深圳分公司的經理,我可以去一趟深圳,找他的同事、朋友、鄰居、家人問問。”
“你先別去,我再看看這邊行政大隊查到的情況,需要你的時候,再去也不遲。”
“他爸爸呢?”
“不知道,他自己都不知道。”
“我們需要找到他。”馬律師喝了一口咖啡:“據我所知,易續不但不接受律師的幫助,提審幾次都不開口說話。他爸爸現在是他唯一的親人,也許他能讓易續開口說話。”
“易續上幼兒園之前他爸爸就不跟他們在一塊兒了,他幾乎從來不提他爸爸,早沒感情了。”
“那也得找。”馬律師說:“你知不知道還有沒有什麼重要的人,是他心裡有份量的?”
“我之前跟您提過的那個女朋友。”我極不情願地說:“我不認識她,也沒有她的聯絡方式,但是我會找到她,不管用什麼方式,哪怕掘地三尺。”
“我們有兩個重點,第一,我會隨時關注警方的進展。第二,找到能讓他開口說話的人。他要是肯開口說話了,也許就能接受律師了,我們的工作就容易展開了。”
“需要我跑腿去易續家、男死者家調查什麼情況嗎?比如三個人的關係什麼的?”
“這些警察早就做過了,我們不需要花時間在上面。你等我的訊息就行。我如果需要你的幫忙,會第一時間告訴你。你的重點是準備好我們需要的資金,你年紀輕輕,看你做派也不是有錢人家的千金,這些錢應該會給你造成不小的壓力。有多少案子,把一個一個家庭都壓垮了……我也有個女兒,我希望她長大,也像你現在有顆堅強的、抗壓的心。”
“謝謝你。對了,易續家的鄰居,有一位跟易續媽媽的關係很好,偷偷照顧易續好多年。易續自己都不知道是誰。警察會不會忽略了?”
“這是個有效資訊,如果有人刻意隱瞞與死者的親密程度,只有兩種可能,一,此人跟案件有關。二,他害怕別人認為他跟案件有關。我會把這個線索提供給警方,你不要去,如果警察問不出,你更問不出,還可能打草驚蛇!”
“好。”
“你剛才說’偷偷照顧’是什麼意思?”
“易續一直是單親家庭長大,他媽媽大部分時間在外忙事業不回家。又不放心易續,就給易續規定了每天回家的時間,怕在外玩野了。高一的時候,易續晚回家了過幾次,都被鄰居舉報了。但他不知道是哪一位。”
“我明白了。另外我會透過戶籍系統找到他爸爸,至於他那個女朋友,我認為沒有什麼分量,她如果有分量,她請的律師不會被拒絕。而且那是個相當糊塗的人。就算找到了也不一定對我們有什麼實質性的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