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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市律師的寫字樓不在市區,我們轉了一趟車才到。這是一棟四層的樓房,他的辦公室在四樓。
我們被他的秘書領到會客室後不到一分鐘,市律師出現了。全黑的長款羽絨襖子,敞開來,裡面只一件薄t恤。
市律師腦袋上沒剩一根頭髮,他的頭又小又尖,會客室裡明亮的燈光把它照得像一顆剝了皮的雞蛋。
“請出示身份證。”他一坐下來就說。
“身份證?”我跟我媽互看一眼。
“我要留下身份證影印件,你們跟我的當事人沒有法律上的關係,如果你們是對方律師派過來探底的呢?以前發生過類似事件,我把對方律師的執照給告掉了。”他臉上毫無表情,一副官腔做派,看起來比馬律師更深藏不漏。
我從錢包裡掏出身份證,安安分分地交給他。並遞上準備好的通訊錄。我在林木森、梁經理、鍾沛、小珊瑚、張衣的名字前畫了五角星。我媽在一旁面露難色。
“我媽沒帶,要不她出去?”我問市律師。
市律師電光火石地拿他手機給我們拍了張合照:“她出去了你還是會告訴她,現在留了正面照,出不出去隨便。”
我媽在一旁臉色可難看,卻紋絲不動,她可能想,我照片都留下了,還讓我走,沒門!
“我們都留在這兒。”我說,“市律師,開庭日期是哪號?”
“12號。”
12號,又是12號!
“幾點?”
“九點半。”
我喃喃地說:“也許還能趕上正席。”
要是沒這事,易續鐵定是個伴郎吧?我遺憾地想。
“什麼?”市律師問。
“沒什麼?”我回過神來:“您查過卷宗了吧?有沒有什麼新的發現?”
“你是指的警方有沒有什麼新的發現,還是你之前的律師還有哪些沒告訴你?”
“都是。”我說。
“這是個相對論。你先告訴我你知道了什麼。”
我把馬律師告訴過我的資訊都複述給他聽。
“你有什麼想法?”市律師問我,他說話的時候喜歡盯著人的眼睛,眼神裡有一種震懾的力量。
“馬律師跟我分析,警察的判斷有可能是,易續不喜歡男死者,所以對男死者工作上有干擾,並且對男女死者之間關係有不滿,我想,這並不是易續的殺人動機。”
我把手機裡的購房合同和房產證的照片給他看。
“第一,阿姨能找個歸宿是易續最大的心願,如果易續知道這個人已經跟媽媽在一起好幾年了,高興還來不及,怎麼可能不滿?第二,就算易續對這段關係不滿,他怎麼有這個權利對媽媽的男朋友的工作進行干擾,那公司說到底不是易續的,一個剛畢業的孩子,一進公司就讓他管自己的男朋友?如果易續有這個本事明刀明槍地欺負那個人,那他幹嘛不再下一城,把他趕出公司?還要把那麼重要的分公司繼續放他手上?那個分公司,花了易續很大的心血,他進公司前那邊才三個人,後來又招了十個。總公司沒動,先擴充的分公司。誰會花那麼多心思,去養自己的心腹大患?還養得肥肥的?第三,如果易續跟那個經理已經有了這麼大的衝突,阿姨為什麼不把兩個人分開?讓他倆任何一個人離開公司不行嗎?是易續找不到工作還是那個人找不到?就算找不到工作,他家又不是沒錢,再開個公司,或者做別的投資不行?易續名下有個120平方的住宅、和一套400平方的辦公室,全權所有,沒有一分貸款。他那個辦公室,是三個標準間拼起來的,隨便賣掉其中一間,不就是創業的資本了嗎?以他的實力和氣魄,大可不必爭風吃醋委曲求全!第四,易續媽媽的房間裡,沒有絲毫男死者的痕跡,連張電影票都沒有,而且她珍藏著一張照片,是跟易續的爸爸在易續未出生前的合照,有次易續不小心打壞了那個相框,阿姨還哭了。易續小時候長得像媽媽,家裡現在都有好多小時候的照片,可是後來就開始長得像爸爸了,從那以後,易續就不喜歡照相了,我覺得,是為了顧及他媽媽的感受。這只是猜測,可是我猜,阿姨對易續的爸爸還有很深的感情。第五,還是回到第一點的疑問,就是警方太不瞭解易續了,他只滅火,從不生火,我敢保證,如果男死者到深圳長居的原因是易續造成的,那易續也一定只是對深圳分公司的規章制度或者管理方法進行了改革,他當時一定不知道那個人跟他媽媽的關係。”
“你覺得他是什麼時候知道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