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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過他我在酒吧打工。我選擇更復雜的工作環境是因為他,是為了張衣。
我們走到一個分岔路口,張恆禮又渴得不行,去街對面小超市買了幾瓶水和一袋子零食回來。我看看手機,已經快下午五點了。
“哎呦喂,現在的小學生!”他墊了一個塑膠袋,一屁股坐下去,開啟一瓶水給我,再扔來一個麵包。
“剛才那超市。”他說:“兩小學生,穿著實驗小學的校服,那女孩質問男孩,說我們班誰誰跟我說,你跟三班的誰誰牽手了,是真的嗎?男孩說,沒有啊,我就跟你牽過手,我發誓!你相信我嗎?”
“你自己第一個女朋友不就是小學的?”我喝口水,反問他。
“那是小學畢業後的暑假,已經小學畢業了!”
“也是。”我咬了塊麵包,才發現自己已經很餓了:“你以前也是實驗小學的吧?”
“是啊!作為學長,知道我有多為那男孩驕傲嗎?我這前浪明晃晃地死在沙灘上了啊!”
“你沒當場表揚他?”
“沒用語言表揚,想給他們付冰激凌的款以示鼓勵,被鄙視了,把我當成壞人了!”
我虛弱地笑了一下。張恆禮敲一下我腦門:“你笑什麼?我母校的小學生比我母校的大學生更聰明伶俐,你拿你自己跟他們比比,我也是越活越退步了!”
我回敲他:“你剛才要是堅持把冰激凌買了,那小女孩搞不好就是你的下一任女朋友了!”
“你真的是好笑呢!人家未成年這是犯罪呢!”張恆禮說。
我吸吸鼻子,有點兒發酸。易續當年……我不就是因為一個冰激凌把自己搭進去了嗎?
我指著遠處的一棵樹,問張恆禮:“看到那棵樹了嗎?”
“看到了。”他說。
“就在那棵樹旁,有一次易續摟著我說,畢業後,要認真工作,儘快掙個房子的首付。就買這個小區的,二手的就行。我說你要買房子啊,房子好貴的!他說廢話,不買個房子我們一輩子租房啊!我說你說什麼?我們?你要給我們買房子?你要娶我啊?你要娶我得先打聲招呼啊,不能直接就買了房子啊!再說房子好貴啊,要不先買車吧!他說是啊,是得先買車,有了車,可以帶你去撞車,張恆禮沒做到的,我來實現!”
張恆禮白了我一眼:“能不損我嗎?”
“不是存心損你,陳述事實而已。你能說你沒差點帶我撞車?還差點搭上張衣?”
他跺著腳:“哎呦記得記得,記得也不用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