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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好人。當然,我自己也不是。臭味相投,如此而已。
但我堅信我能再遇到那個男孩。從張衣到我家有好幾條公交線可以坐,但我堅持只坐那一條。我每次都在他下車的那一站等,有時一等就是兩三個小時,我總想,老天讓我注意到他,也一定會再給我機會認識他!
可是,奇蹟一直沒有出現。
就這樣我的高中時代過去了。
後來看到那些電影電視劇說男女主角美麗地邂逅然後錯過,滄海桑田後還有緣分重聚,童話有了美好的結局,我就恨得咬牙切齒破口大罵:“放屁,簡直是放屁!”
大學一年級的那個秋天,我又去了當年一轉身成千古恨的地方,當初的地點已經辨認不出了,整片街道都被拆成了廢墟,說是要建個新的商業區。那條街大概是廢墟中的哪一段到哪一段我都不知道,又怎麼找得到街道上某個小店前的某個小立足之地呢?
前一次去還只是半年前,就半年,我的記憶失了地點。我捶胸頓足,如果當時要了電話號碼聯絡方式,也許我們早就小手牽著小手一人塞只耳機聽著《比我幸福》幸福地在街上游蕩了!
那天回家後我痛斥泡沫經濟帶走了這座城市原來的面貌,我爸欣慰地說上了大學就是不同了,有了社會責任感了。我一陣心虛,逃進房間。
易續不是那個男孩。但那個男孩的出現和消失成就了我和易續。因為那之後我沉痛發誓,下一次,要是再碰上一喜歡的男的,還讓他逃出我的手心,我就不是我媽生的!
大概兩個月後,我就遇到了易續。
一見就鍾了情
2006年12月初
一見就鍾了情
那是大一第一學期的冬天。
那天我為了送走冬天的尾巴於晚上九點五十、宿舍關門前十分鐘趕到了學校超市,想吃個冰激凌。我認為,以寒冷送走寒冷是對寒冷最大的尊重。我當時很饞,也有點兒餓,冰激凌拿在手上就開始啃,付錢的時候才發現錢包不見了,問題是,冰激凌已經啃完四分之一,想完璧歸趙都不行了。我趕緊給張恆禮打電話讓他送錢來,可是他回家了,趕過來得半小時!
我只好問超市美女:“可不可以等半小時,我忘帶錢了,我讓朋友送過來。”
美女面露難色,說:“可是我們馬上就下班了,你不是住宿舍嗎,你讓你們宿舍來個人?怎麼會需要半小時?”
“我跟我們宿舍女孩不是很熟,不太好意思借錢。”我坦白說。
“兩塊錢!有什麼不好意思的?”另一個收銀員說:“為了這兩塊,我們還得晚下班20分鐘,是你你願意嗎?”
“趕緊想辦法吧!”後面的人也在催:“跟宿舍的人不熟,你們班上沒其他熟悉的人?整個學校呢?”
“有啊!他在半小時之外呢!“我解釋道。
“這是存心不給吧?”後面傳來的猜疑聲讓我很想找個地洞鑽。
我只好脫下棉襖,放在收銀臺上,說:“我把棉襖壓這吧,明天我再來!”
“外面風大,得感冒啦!”收銀員說。
“那我脫毛衣也不好意思啊,這麼多人!”我難為情地說。
這時隊伍後面傳來一句:“我幫她付吧。”
這五個字,其清澈響亮如雷貫耳,我這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回憶是會增加力量的,我每一次回想那個情景,易續的聲音都比上一次更響亮。易續平時說話的聲音不太可能很響亮,他的語調不像張衣那樣冰冷,但是比較穩定,不像我和張恆禮,一會兒高十六度一會兒低十六度。
我向左看,一個帥哥走到我身旁,將手上的紙巾也一併付款。那是一個比我整整高出1。31415926個頭……的帥哥!
原諒我這樣形容,當時我的世界突然混亂了!有人猝不及防地闖進來,四周的光線瞬間被扯開,一個高大的形象溫柔的溢位來,模糊溫暖卻細膩具體!對,他就是比我高1。31415926個頭,我的目測有了非凡的能力!這是為什麼,為什麼呢?因為我,我……一見就鍾了情啊!
我因為從未受到這樣的待遇一時愣了怵在原地。帥哥付錢拿著自己的東西一晃就到了門外。我把冰激凌塞到收銀員手裡抓起我的棉襖跟她說了句“我看上他了”就往外面衝。帥哥步伐很快,我知道我是不能讓他逃出我手心的,我急速賓士著。機會來到你面前,然後離開,給你的時間永遠像閃電一樣短促,你要抓住它,就要不假思索地伸出手。
我一向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