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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燈敲門進去,果然找到了那個經理。
他以記者的身份向他採訪關於3年前姜春紅被推下樓的情況。
那個經理正在下棋,不情願地停下來,說:“這事情跟我無關。我是去年才承包這家歌廳的。”
“你可以給我介紹一下當時的情況嗎?”
“姜春紅當時在這裡當三陪小姐。她陪一個客人睡覺,完了後,因為付費問題與那個客人發生了爭執……就這些。”
“兇手現在在哪裡?”
“我可不知道。”
“……好,謝謝你。”
李燈只有離開那家歌廳。
看來,姜春紅真的是變成植物人了。
李燈的心越來越沉重,他甚至想自己是不是應該娶了她,或者終生侍奉她以贖罪。
看來,懷疑她裝神弄鬼是錯誤的。可是,那聲音和姜春紅的一模一樣啊!
他漫無目的地走在街上,一下沒了目標,他內心的恐懼驟然升級。
她到底是誰呢?
難道真是一個與姜春紅的聲音很像的陌生女人?
兩旁的樓房都很矮,行人很少,路顯得很寬敞。
李燈走著走著,一陣電話鈴又響起來,像刀子一樣刺進了他的耳朵。
他打了個激靈,停下來,看見是路邊的一個公共電話在響。
那個暗處的人要對他說話了!
他遲疑了一下,走過去,堅定地接起來:“喂?”
裡面沒有聲音。
“喂?”
裡面還是沒有聲音。
“喂喂!”
他剛要放下,突然裡面說話了,果然還是那個女人,她這次的語氣跟過去一點都不一樣,她慢騰騰地問:“你…來…看…我…幹…什…麼…?”
李燈倒吸一口涼氣,剛想問:“你是姜春紅?”電話已經結束通話了。
李燈“啪”地把電話放下,猛地返身朝姜春紅家跑。
他像被警察和群眾追截的歹徒一樣狂奔,只用十幾分鍾就衝到了姜春紅家。
他用力敲門。
門慢慢地開了,還是姜春紅的母親。她詫異地看著李燈。
“阿姨,對不起……你讓我進去。”
沒等人家說什麼,他已經迫不及待地衝了進去。
他迅速開啟姜春紅的房間門,看見她在黑暗中仍然靜靜躺在那張床上。她身上的被子還是剛才的樣子。
姜春紅的母親跟過來,問:“怎麼了?”
“沒什麼。我聽見……我想……我只是……”
離開姜春紅家,李燈突然決定,他要在這個縣城多住幾天,他要在這裡弄清真相。
他相信,他已經接近了秘密!
這天晚上,李燈到夜市吃東西。
他一個人孤獨地喝了三瓶啤酒,吃了一堆烤肉,一碗酸辣粉。
他有了這種傳奇的經歷,突然不想當記者,而想當作家了。
他覺得應該把這些經歷寫成小說,在報紙上連載,那一定人人搶購,故事發展到這裡,已經曠世離奇了,也就是說這些材料足夠暢銷的了。
只是還要有個結尾。
他不相信這是姜春紅乾的,他不相信一個躺了3年多的植物人會站起來,幹完那些正常人都做不了的事,再躺下。
他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但是,如果姜春紅沒有變成植物人,而是死了3年多了,說這一切都是她乾的,他也許更相信一些。
吃飽喝足,他回招待所了。
躺在床上,他又在想,這個人不是姜春紅還能是誰?
他太累了,想著想著,他就迷糊了……
不知道過了多久,他被尿憋醒了——他的啤酒喝得太多了。
這個房間是兩人間,在2樓,只有李燈一個人住。
屋裡沒有廁所,廁所在樓道里,公共的。
他出了門,順著樓道朝廁所走過去。
那樓道有點黑,樓道盡頭的窗子滲出一點光亮。
快半夜了,樓道里當然沒有人。
因此,他的腳步聲顯得很響:“哐,哐,哐,哐,哐……”
他走進男廁所,裡面更黑,他摸黑撒了尿,繫了褲子朝外走。
剛出男廁所的門,就看見另一個人剛剛走到女廁所門口,她好像也是一個要上衛生間的旅客。
藉著那點光亮,李燈看了她一眼,儘管那張臉很暗,但是李燈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