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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的人都看著羅中,因為他是控方律師,案情說明應該由他說明的,但是羅中心想:“我就要看看你能玩什麼花樣?”竟然是點點頭,表示可以。諸葛明早就料到了他的反應,拿起案卷,開始發言:
“本案是一起連環謀殺案,第一起案子的案發時間是1982年2月11日,香港警方在沙田城門河,發現一顆女性人頭及一雙女子手臂。隨後證實是屬於22歲的夜總會大班,中國籍女子陳鳳蘭所有。這是一宗極度兇殘的人體肢解案,也是我們這次審理的案件中的第一個案子。”
“在當年的8月18日,灣仔一間照相館職員代客衝照片時,發現一些恐怖肢解的彩照,於是暗中報警。警方看過後認為確有可疑,遂暗中監視及跟蹤,拘捕了前來取相的男子,27歲的計程車司機林過雲。”
諸葛明此時指著坐在被告席上的林過雲,說:“這個人,就是當時警方抓到的嫌疑人,林過雲。”接著出示了林過雲的身份證與口供。
“根據林過雲,也就是我的當事人,在警方做的口供筆錄,我的當事人承認一共有四起謀殺案與他有關。”
“分別是於5月29日凌晨5時,藉著第二名受害人,中國籍女子陳雲潔大雨中乘搭我當事人駕駛的計程車士回家之際,在途中停車,用手銬銬住,再用電線勒死。”
“於6月17日凌晨4時謀殺第三名受害者,中國籍女子梁秀雲。以及於7月2日謀殺第四名受害者,中國籍女子梁惠心。”
諸葛明一邊說著,一邊展示了四名女子被肢解之後的照片,無一不觸目驚心,在場的很多人都嚇得閉上了眼睛。但是羅中卻是異常的鎮定,心裡想:“他到底要做什麼?他身為辯方律師,不是應該為那兇手說話嗎?怎麼幫死者說話?他到底想玩什麼花樣?”
諸葛明拿著那些照片,走向陪審團,一下子慷慨激昂起來,大聲地說:“諸位陪審團,你們看看,你們認真的看看!這些死者是多麼的痛苦,這個喪心病狂的兇手,是多麼喪盡天良!在她們死後,不但姦屍,而且還把過程拍攝下來,最後還要把她們飽受摧殘的**,一一分解!這樣泯滅人性的事件,難道在如今的法制社會里,我們還能讓它發生嗎!難道我們還要去原諒和股息這樣的兇手嗎!沒!有!必!要!可惜,不管我們怎麼做,這四名受害人都已經活過來。大家不要悲傷,我們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給這四名受害人一個公正的判決!”
諸葛明已經徹底把陪審團的情緒調動了起來,轉身對著法官說:“法官大人,我在此,摸著自己的良心,懇求法官大人,判我的當事人,也就是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絞刑。立即執行!”
一下子整個法庭沸騰了!
“咚咚咚!”法官不得不用力敲打,一邊說:“安靜!安靜!安靜!”好不容易,整個法庭才安靜下來。法官無奈地看著諸葛明,說:“諸葛明律師,我希望你明白,你是辯方律師,你不是控方律師,這些話應該由控方律師說。”
“譁——”法庭眾人再次一片譁然,如果不是法官的提醒,大家都忘記了,就是他,諸葛明,這個一直以來,以鬼辯著稱的反派大律師,今天是來翻案的,不是來定案。
諸葛明卻依然不依不饒,對著陪審團說:“難道,我剛才說的都不對嗎?我剛才說的不正是大家都一致認可的嗎?”
羅中雖然不知道他要玩什麼花樣,但是到了這個時候,他不能再沉默了,他站起來說:“辯方律師,你剛才說的話,就是我上一次在法**說的話,我想這些都已經寫在了庭審記錄裡,各位陪審團也都看過了。很感激辯方律師的慷慨陳詞,我們再一次看到了一位有良知的律師,是應該站在正義的一邊。在此,藉著辯方律師的提議,我正式向法官大人提出請求——維持原判!”
法官很明顯,他也和這諸葛明交手很多次,知道他的厲害,盯著他看了一下,問:“如果辯方律師沒有反對意見,本庭就要宣判了?”
諸葛明淡定地笑著,竟然做了一個請的手勢。法官與羅中這個控方律師,都是莫名其妙,對看了一眼,不知道他葫蘆裡賣得什麼藥。法官看他不反對,敲了幾下法錘後,說:“鑑於案件沒有新的證據,本庭宣判,維持原判,被告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絞刑。”
“慢!”諸葛明果真叫停了,他笑著問:“法官大人,我並不反對上次審判做出的裁決,但是我反對法庭在濫用司法!”
“譁——”法庭眾人再次一片譁然。
法官看著諸葛明說:“我們一切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