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一個故事(11)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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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故事(11)
應該說,她遇到的是她上輩子的老熟人,那個到村子裡尋她的叔叔,她爸爸的戰友——李志。
李叔叔是個很奇怪的人。
金秋原來是這樣覺得的,她覺得這個李叔叔奇怪得很,他既然已經找到她了,也幫她擺平了官司,還帶她去了京城,那為什麼不教她該怎麼做呢?
他還真的就沒教導過她。
他直接給她報了班讓她去上學,又幫她租房子,甚至還給她生活費,但這些只持續了不到一年時間就結束了,之後,他不再給她錢了,但卻跟她走動起來,甚至給她介紹了一份安穩的工作——就像是家裡的普通長輩那樣。
而現在,金秋算是理解了李叔叔的意思。如果,她自己不能立起來,這個叔叔就是出錢養她一輩子也不是不行,但是那又有什麼用?他對她應該是失望的,因為她身上沒有他戰友的影子,沒有一點像那個為自己戰友犧牲的父親……所以,他給她帶走了,給她租房子給她錢花,但卻不打算搭理她。
不過還好,她老老實實地去上課去學習,最後還考到了會計證,這就成了一個有用的人了,她不是真的不像自己父母,就只是有點兒……不那麼像而已。
金秋這個時候已經成長了很多,但真的要說她眼界寬廣到什麼都能看得懂那就又是過分苛刻了,她畢竟上輩子前三十年是個倒黴的女人,後面三十多年倒是成功的走出靠山村,成了一個都市白領,但真的說她接觸到多麼高大上的人或者事兒,那肯定也是沒有的,她就是一個普通的,在京城裡漂泊的婦女而已,老了之後也只有一年時間徹底的放鬆下來。
唯獨射擊,她之所愛。
所以,她本想要去拉住李叔叔的,卻又有點兒猶豫。
她現在應該就是不認識李叔叔的,所以貿然上去相認,跟人家搭話,她要怎麼說?問李叔叔說“你認識我爸爸嗎,就是金大民,跟你是戰友”?
別逗兒了!
金秋咬住了嘴唇,想要笑又不敢。
她這半年時間沒有被金家折磨,本來黑黢黢的臉蛋兒,現在緩回來了一點兒,雖然也不白,但不至於跟黑臉李逵似的了,加上眼睛又大,亮晶晶的,看著就是個樸實的農村女娃兒。
這樣一個女娃兒,盯著一個穿著軍裝的男人看,也容易讓男人心生警惕。
李志被個小姑娘盯著看了半天,心裡剛開始是犯嘀咕的,緊接著,就不僅是犯嘀咕了,這被女孩子盯著就算了,女孩子還年輕,他年紀差不多都要做人家爹了,這樣被人家盯著,他當然心生警惕,覺得有點兒不正常了。
金秋也發現自己這一直在盯著李叔叔讓人發現了,心裡有點兒窘迫,不由得低下頭,抱緊了懷裡的行李。
她上京城的行李不多,除了支書夫妻倆給她準備的一套鋪蓋之外,再就是自己日常用得到的東西,之外就沒別的了,她知道京城的東西多,所以那些不好買的東西都沒帶,日常的就是紙筆,再就是幾套衣衫,然後就是吃的,她帶了一大包吃的。
雖然很多年後從老家坐高鐵只用六個小時,要是坐火車,就是晚上上車,第二天早上就到了,只要睡一覺就行——這列車就沒有座位,全是臥鋪,價格不高,早上九點多到京城,如果不著急,比高鐵還好。
但是現在就不行了,現在火車票不好買,她拿了自己的錄取通知書才買到,而且,這車要好久才能晃到京城。
習慣了二十一世紀的享受,金秋才不打算委屈自己,所以準備了一大包的吃的,還有一個大茶缸,用來打水的。
而且為了拿這些大件兒行李方便,她還專門找人打了個木頭架子,下面放了兩個軲轆,按照後來那種拖車的樣式做的,雖然沒有鋁合金的骨架方便,但也不錯,有需要的時候就把鋪蓋卷啊衣服啊都放上面,用繩子捆上。
跟其他人比起來,她這算是輕裝上陣了。
李志看著這個小姑娘,真的有點兒懷疑她的身份。
這姑娘穿的一身衣衫嶄新嶄新的,拿著的東西也都是新的,帶的東西還不多……尤其是,她不知道從哪兒弄了一個木頭架子,下面還帶個軲轆的,把行李都放到架子上,她真的是一點兒都不帶累著自己的呢!
這丫頭,可不一般了。
雖不一般,但卻十分實用。
要是部隊的戰士們也能好好利用這種東西……似乎也不錯?
李志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