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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心情再開店了,關門回家。熬鬼牙到天矇矇亮,我蜷縮在沙發上睡到中午十二點。醒後讓沈冰出去買了幾隻燒雞和幾瓶老白汾,先放到店鋪裡。咱答應過的,總不能老跟死耗子賴賬。
吃過午飯,我盤腿坐在沈冰床上。汗,其實是哥們的床,只不過被她霸佔了。我拿著這隻高跟鞋不住翻看,鞋子成分很新,鞋跟挺細,足有八厘米以上。鞋裡底部有商標,不過對於女鞋咱大老爺們就沒研究了,除非是有戀物癖的變態才對女人東西瞭如指掌。
我叫過來沈冰,叫她看看鞋子裡的商標,她搖搖頭說沒見過,看做工挺精細,但不是大廠品牌。雖然鞋幫被咬爛,但總體看上去很漂亮。所以從這上面斷定是年輕女人穿的鞋子,因為上年紀的女人,不可能穿鞋跟太高或是比較年輕化的鞋型。這起碼讓我排除了朱忠旗老婆作案的可能。
一說這個,沈冰瞪眼罵我腦袋被驢踢了,虎毒不食子,哪有狠心殺死女兒的歹毒母親?對於這個理論我表示反對,現在這社會,心理變態的太多了,殺死父母害死親子的事,並不是沒有。
沈冰氣的在我腦袋上打記爆慄:“我看你心理就變態,以後不跟你生孩子。”
我摸著頭嘿嘿笑道:“咋能這樣呢,要是不生孩子,別人會說你有問題,生不出來。”
“切,咋不說你有毛病,是個太監呢?”
“關鍵是你知道我不是太監啊,咱們可是換過身子……”
一說到這兒,沈冰一張俏臉騰地就紅了,急忙從床上溜下去說:“變態,我們離結婚還早著呢,談什麼生孩子。”
這丫頭,是你起的頭,又不是我說的。
我們倆又研究了一會兒高跟鞋後,出門坐公交車去了縣城。我想親自跟譚桂芬見個面,確定一下呂紅豔說的是否真的。沈冰透過當年在警局的關係,找到看守所所長,說出來意。可是所長一口回絕,說局長親自下令,這種殘忍殺死孩子的重刑犯,不允許任何人跟她見面,包括其家人。
我心想法律沒這條規定吧,沈冰有點急,跟所長說:“我可是當過警察的,沒聽說重刑犯不能見任何人,難道連律師也不能見嗎?”
“你又不是律師。”所長說完這句話,掉頭走了。
沈冰氣的咬著嘴唇說:“咱們幫譚桂芬請個律師去。”
我們跑到律師事務所,請了位律師,再到看守所,所長就不敢那麼強硬了。馬上打電話請示局長後,把犯人提到有一個單獨的房間內會面。譚桂芬是一個二十歲剛出頭的女孩,相貌還算標緻,不過看上去非常憔悴,精神極度衰弱。
她看到我們一下愣住,因為不認識我們,怎麼會無緣無故的跟她見面呢?
我小聲說:“呂紅豔託我們幫你澄清事實真相的。”
譚桂芬眼中閃過一絲恐懼神色後,立刻抓住我的手哭了出來:“大哥,求求你幫我伸冤啊,小露不是我殺的……嗚嗚……”
我們請的這位律師姓關。關律師安慰她不要怕,只要人真不是她殺的,他會收集所有證據,在法庭上替她辯護。因為見面時間只允許半個小時,所以關律師讓譚桂芬抓緊時間把發生的一切詳細說一遍。
譚桂芬所說的跟呂紅豔幾乎一字不差,看來的確是被冤枉的。我問她你平時穿高跟鞋嗎?她搖搖頭,自己做保姆這一行,根本不適合穿高跟鞋,幹活很不方便。我點點頭,心裡對她唯一的一個疑問也沒了。
關律師又問她,朱忠旗夫婦平時為人,以及對待她怎麼樣。譚桂芬回憶說,這兩個人脾氣都不好,但對她還算不錯。在朱家做了一年多,一直盡心看護小露長大,兩口子不斷多給錢還給買了不少衣服。直到出事後,兩口子突然變臉,把孩子的死因全都推到她頭上。譚桂芬哭著說,她能理解朱忠旗夫婦是因為痛失女兒,把火氣撒到她的身上。
當問起那條躲閃的人影,譚桂芬止住哭聲搖頭,她一出門就看到小露入水,那條人影跑的很快,連是男是女都沒看出來。再說當時心裡很驚慌,就算那個人不跑,她都來不及去檢視。
最後關律師又讓譚桂芬指出遭到擊打的傷痕,果然她後頸動脈上有一條紫黑的瘀痕,明眼人都看得出那是被重物擊打出來的。
從監獄出來後,我把那隻高跟鞋交給關律師說:“這是我在游泳池裡找到的一隻鞋,我懷疑是個女人做的案。小露臨死前,咬住她鞋子,掉進了池子裡。”這個雖然不是事實,但鞋子的確被小露咬過,就算是鬼魂咬的,法醫鑑定上依然能查出是小露的牙印。
“這件證據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