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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修為雙倍經驗增長,勉強可以化身成人了。
妖怪化身成人,便意味著晉入了一個等級。
很多妖怪念戀人世的歡樂,一化成人便迫不及待的步入人世,姿意放縱,玩樂人間。一不小心撞上幾個有點料的收妖行業者,立刻前功盡棄,成為他們收入囊中的一顆靈丹。
母親說,別看那些啥法師道長之類的,打著斬妖除魔,為民除害的旗號,其實他們的所行之事與我們如出一轍,無非為的就是跨品種的衝刺,打破對種族的分類,企圖由“人”修成“仙”,晉級為“人妖”而已。
我們是畜牲修練的,叫妖怪,他們是人修練的,自然是人妖。目的皆為一個,混到名字前面加一個“仙”字。
我們修練正果,辦法只有一個,就是閉起門來在山洞中靜心修練,吸取天地之精華。如果我們採用以大吃小,強行剝奪別人的修練成果,即吃靈丹這個方法,會被其他的妖怪視為邪妖,集體鄙視唾棄,哪怕最後修成正果了,也會被排斥出妖怪的上等社交之外。
不能進入上等社交圈,也就是說得不到眾妖的尊重。妖言可畏,走到哪裡都被戳著脊樑骨,如果仗著自己妖力深厚想威懾小妖,一山還有一山高,一旦出現什麼不當的舉止,立刻會遭遇仙妖聯合組中的比自己更強的妖怪下來收拾。弄得不好,自己的靈丹也成為了別人餐桌上的供品。這叫因果報應。
所以,“邪妖”這個名頭,是絕計不能沾染上的。它就如人世中女子的貞潔,一破了,就什麼都完了。
母親偷偷交給我的靈丹,據說是從她救下了一名差點被拿著黃旗的臭道士開膛破肚的小蛇妖體內得的。雖然小蛇妖的靈丹沒有落在道士的手上,不過救回來時已經奄奄一息了,本著反正都是死了,不用也是浪費,不如無償捐獻給救丹恩人,發揮一下肥水不落外人田的精神,主動提出把自己的靈丹送給母親。
像這樣得來的靈丹,不算殺妖,自然就不會被按上邪妖的罵名。可即使如此,母親給我的時候還是小心翼翼,在一個月黑風高,萬賴俱寂,伸手不見五指的夜晚,領著我七拐八拐的走到一個無妖踏過的秘密山洞裡,才謹慎萬分的交給我。
還不待我瞧清楚那靈丹長的什麼模樣,一句:張嘴,閉嘴。便啪的一下塞到我口中,直衝喉嚨。
至今,我還回憶不起那靈丹是什麼滋味的。鹽甜不知。
對於奪取他人仙丹的事我們避如蛇蠍,就算行了,也絕不敢四處張揚。可是人妖就不同,他們打著旗號對我們強奪豪取,只要是嗅到一點點妖氣的,哪怕靈丹還未成形的百年妖怪,也會剝皮拆骨,燉湯吃肉,據說,這樣的吃法,也能令他們的修為大增。
吃妖多的妖,在我們這裡會被眾妖唾棄,排斥。吃妖多的人妖,在人世間恰恰相反,得到的是名聲大振,萬眾敬仰的待遇。吃的妖越多,越顯“德高萬重”。
母親說,這就是醜陋的人世間的現象。血腥的殺戮行為一旦插上虛偽的旗號,便是做的再殘忍,也視為理所當然,冠冕堂皇。
這就是人世間真正的面貌。可惜多少獸妖們悟不透徹,貪戀那些所謂的權貴和名譽,白白葬送了自己的修行前途。
因此,從出生之後起,母親一步也不許我踏入人世。我只能在深山老林中日復一日的重複著枯燥乏味的修行。
一直到現在。
狗妖母親和狗妖老爸成了獸妖界的模範夫妻,雲遊四海,四處巡迴演講去了。沒有人管我,我自然是秉承著所有青春期少年的天性,頂著危險,化身成人,潛入塵世。
不過,我終歸是對人類的世界一無所知,對他們的生活習性更是百思不得其解。於是在正式的潛入前,我在自己修行的深山附近,挑了一個偏僻且人煙稀少的地方居住,打算在修行的間隙好好觀察一番,日後才好模仿他們的行為,掩飾我非人的本質。
從我修行的山洞到回巢的村子附近,有兩條路。
一條是我常走的鄉間小路,另一條是禁止通行的羊腸小道。
鄉間小路上通常會碰見幾個上山砍柴的樵夫或是打獵的獵人。以往我穿梭兩地時,偶爾貪快,現出原形,最怕的就是遇上獵人。獵人雖不帶法術,可是他們深譜禽獸的天性,追蹤本領又是一流,別說,一不小心還真會落了圈套。
母親把靈丹交給我便走了,她一走我便迫不及待的下山。
初下山時我還未會化形。往來穿梭兩地之時最怕的就是碰上獵人。
現在,我可以堂而皇之的在小路上慢悠悠的行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