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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徊豢贍莧ナ展夯蛘呷牘燒庵執笮凸�洩�荊�蛭��蔡�螅�豢贍艹曬Φ模�疃嗑褪恰敖ㄒ欏泵攔鶫Q讓溝滿桑科斯這種級別的投行去看看有沒有入股的價值或者可能性。
總BOSS下面的一個big name小弟(名字在前文出現過)非常想吃掉中國西北部的某大型礦業公司(就叫“西北能源”吧)。這個事情談了很久,時間超過2年。big name小弟幾乎是志在必得,但一直有個無法解決的麻煩:西北能源雖然是民營企業,外資收購起來難度並不大,但它30%多的股份都被長江集團持有。可能是上面的意志,也可能是長江集團自己不願意,反正它就是不同意西北能源被外資控制。。。我們的任務就是要幹掉長江集團裡面的“話事人”,讓他們在西北能源的董事會上點頭。
老丁在這個case上其實並不能算一點事情也沒有做,他完成了一個主要的步驟:發現了誰是這個主要話事人:長江集團的一個副總,老潘。
但是老丁並沒有把老潘的底細完全摸清楚,急慌慌的就貿然出手,結果整砸了。。。長江集團是國有民營,國資在裡面是佔統治地位的。董事長是北京某委的一個老大兼任,僅僅只是兼職,按照慣例,這種情況下正經理就應該由原長江集團的老大老潘來做。但是很奇怪,他只是副總,正牌老總仍然是北京派過來的人。稍微懂點門道的人都應該能看出來能量不小的老潘屈居副總肯定有一定原因的。老丁只發現了老潘是關鍵人物,但是沒有搞明白他為什麼不是正總,所以搞砸了。
鄧懞直到老丁被Christy“殺掉”後才知道真正的原因:老潘在進入長江集團之前是東南某省某行業廳的廳長,“犯了錯誤”,到長江集團是有點戴罪立功的意思。就因為歷史不乾淨,所以北京某委無法把他扶正,組織部那一關過不了,那怕他娃在長江集團的工作確實有成績,但還是隻能長期做副總。老丁並不知道這些東西,所以在做老潘工作的同時,又在做長江集團正總的工作(他娃肯定想的人家再怎麼也是正總,不可能不“招呼”到)。這是大忌,立即砸鍋。
這個case按常理講,並不應該由北角在大陸的agent(我們)去做,而應該由Christy直接出面和北京的那些route人物從北京某委解決。直接從上面捅下來,輕輕鬆鬆就搞定。但有兩個困難在裡面:1。北京某委能控制的人是長江集團的董事長和總經理,但這兩個人都是虛的,在長江集團內部有名無實。如果強行辦,雖然可能也會成功,但絕對會造成和地方政府的衝突(長江集團的前身是地方企業,並非央企,地方政府在裡面滲透很深)2。實權人物老潘的背景很複雜,他娃在地方和北京都有人。北角的route人物雖然在北京能輕鬆搞定老潘的背景,但介於老潘是“犯過錯誤的人”,屁股上有屎,所以北京的大員誰都不願意直接和他娃發生關係。。。
Christy就是感覺透過route人物來辦的話,太冒險,這個case的價值還沒到能讓北角不惜一切“拼老命”的程度。於是只有我們上了。。。苦活累活都是我們的,這就是“特工”存在的意義。
我和Pauline碰了頭,下午陳原也來了,三個人在南福公司的會議室裡商量到半夜,也沒想出什麼太好的辦法。主要的難點就在於老潘的經歷和背景都太複雜,我們對他娃能夠接受什麼程度的“刺激”心頭沒底。而且還有一個問題:我們還搞不清楚長江集團不願意讓西北能源被外資收購的真正原因。
第二天鄧蒙從北京回來,帶來一個訊息:北京某委把口風透出來了,西北能源是長江集團的具體經營事務,作為上級主管部門他們不會過多幹涉。。。那就很明顯了,結症就在長江集團,長江集團內部的實權人物就是老潘,問題就在老潘身上!
我們商量了一整夜,得出了幾個可能性,然後分頭明確了各自的任務。
鄧懞直接去見了老潘,在這之前他們互相就認識。老潘反應也夠快“你們公司想繼續談西北能源的事?”鄧蒙笑笑“不,只是談談合作”,老潘也笑“合作?長江集團目前不需要錢,就算要,你們南福也出不起”鄧蒙打哈哈,沒繼續深入。
陳原去了老潘以前呆的東南某省,找到了北角在那裡的一個“線人”。透過這個線人搭橋,和老潘以前呆的那個行業廳的辦公室主任吃了頓飯,直接扔給他娃一張銀行卡“有什麼說什麼!”
Pauline去了北京,在酒店住下,等著上海這邊的訊息。
我一個人去了北角上海辦,在辦公室坐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