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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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並不獨特,”弗雷澤說道,“或者說一點也不特殊,但是我不想講得很詳細。不過我可以告訴你,這傷害不會引起腦外傷。我的意思是,不像子彈從兩眼之間穿過或者掉進鹽酸缸裡那樣……”
“我明白了。這事發生在一個大城市裡?”
“對,一個大城市。”
“在密蘇里、亞拉巴馬或者肯塔基?”
“都不是,”弗雷澤答道,“這事發生在可以合法重現‘眼閃攝影’影像的一個州里。這一點毫無疑問。”
“屍體呢?你估計人死後多久屍體會被發現?”
“可以說幾分鐘之後就會被發現。”
“這事發生在什麼時候?”
弗雷澤猶豫了片刻。“就在過去24小時之內。”
“那麼重現你那位受害者腦子裡留存的他死時所見的一切就是完全可能的了,毫無疑問,已經重現出來了。你能肯定他死時正注視著你?”
“直盯住我。”
“我的猜測是,可能已經發出了捉拿你的逮捕證。如果你要我代表你,那麼請關掉保密濾波程式,以便我能弄清楚你是誰,並且商量可供選擇的辦法。”
“以後再說吧,”弗雷澤說,“我想我還是逃跑為好。”
“可是你逃跑的機會……”
“這是我必須做的事,”弗雷澤說道,“我還會打電話給你的。”
他幾乎可以肯定他的情況糟透了。昨天他發瘋似的在大陸上空飛來飛去,把最關鍵的時間浪費掉了。本來他應該利用這時間轉移資金,建立起安全的避難所……目前唯一的問題是,他們是否已經開始通緝他。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他在任何地方的銀行存款都會被凍結,他在每一個機場出示護照時都會被審查,全世界都會對他發出各種各樣的禁令。不過果真是那樣的話,他們可能已追蹤到他住的旅館來了。顯然他們並沒有追來,這就意味著他們還沒有發現他用於東南亞商務的別名。看來這只是一樁十分平常的殺人案,可能最多隻能算是二等兇殺,他們還有更為嚴重的罪行要偵破。弗雷澤是這樣認為的。
他付帳後離開了飯店,也無心吃早餐,便直奔機場並用公司的信用卡買了一張機票飛往貝里斯。到了貝里斯後他又買了一張飛往蘇利南的機票,在登機之前他試用他的個人信用卡支取現金,驚喜地發現他的信用卡並沒有被拒絕。於是他提取了最大限額一筆錢,自然這便留下了證據:洛倫·弗雷澤這一天在貝里斯待過。然而他並沒有以弗雷澤的名字旅行,他在蘇利南也不會待很長的時間,當他們追蹤他到那兒時(假設他們可能的話),他早就以完全不同的另一個名字到了別的什麼地方了。倘若他不停地東躲西藏半年或八個月,也許他就能銷聲匿跡,使他們永遠也找不到他了。他們會永遠追捕下去嗎?他不知道。總有一天他們會備案了事,然後將其忘得一千二淨。當然他並不想一直逃亡下去,此時他已經開始想念起瑪麗安娜來了,儘管她幹下了這樣的勾當。
他在蘇利南的一家門面為淡綠色的荷蘭小旅館裡待了三天,一邊吃味道香濃的麵條,一邊等待警察來逮捕他,可是沒有人來打擾他。他再次使用現金出納機,鍵入他的公司的一個帳號,將一大筆錢轉入蘇黎世的安德烈亞斯·施密特的帳戶下。七年前他曾用這個名字從事與辛巴威的進出口貿易,他不知道為什麼會把它記得那麼清楚。當他檢視施密特的帳戶時,發現裡面已經有存款了,而且數額不小,同時他的瑞士護照也還沒有到期。於是他請求駐蓋亞那的瑞士臨時代辦為他準備一本護照副本。他乘快艇來到馬紮魯尼河邊的法屬蓋亞那城市聖洛朗,又從那兒坐計程車到達卡宴,然後從卡宴飛到首都喬治敦。一個名叫查特吉的律師已經從瑞士為他取來了護照,正笑容滿面地恭候他。他以施密特的名字繼續旅行到了布宜諾斯艾利斯,在那兒他把有關弗雷澤的所有證件全部銷燬,以免自己總想試探對弗雷澤的禁令是否已經發出。只有那種缺乏理智的蠢人才會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而給他們留下線索,讓他們追蹤到布宜諾斯艾利斯來。倘若他們還沒有通緝他(因為他謀殺赫維特),那麼此時他們只會把他當成一個失蹤的人。不管是哪種情況,反正最好還是忘掉他以前的身份,從此時此地起以施密特的名義行事。
這真有點滑稽,他想。然而他卻十分想念他的妻子瑪麗安娜。
他坐在人行道旁的咖啡館裡一瓶接一瓶地喝著紅葡萄酒,心裡老是想著瑪麗安娜偷情的事。這真是荒唐透頂,這個蜚聲世界的女演員竟然同這個笨拙不堪、骨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