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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嗎?!
……
從頭至尾,林逸都沒想過要賣這本書,那些良友精裝本已經捨不得了,更不用說這本極品珍本,所以林逸第一反應就是想要開口拒絕。
與其婉拒,不如直截了當。
所以,他說:“對不起,秦總,這本書我沒打算賣。”語氣決絕,貌似沒有絲毫可以商量的餘地。
但林逸還是低估了秦總對這本書渴求,這個高傲的人既然可以從內心放下架子,就可以拋棄更多的一切,包括臉面。
秦總白淨的臉上因為激動,而泛起一絲病態的紅暈,他眼神熾烈,說:“求求你了,林兄弟,這本書我真的很喜歡,喜歡到骨子裡去了,讓給我好嗎?!”
“我知道,這樣說可能有些不中聽,今天要是得不到這本書,我會睡不著覺,會發瘋發狂,會走火入魔的!我知道自己這種愛書如命的病,尤其面對徐志摩的作品,我更沒有絲毫的抵抗力……我家裡蒐集了上千本徐志摩的精品著作,可是沒有一本能夠像這本一樣吸引我……沒辦法,我無法控制我自己,只希望你能夠割愛,把它讓給我,好嗎?為此,我願意付出任何價碼!”
林逸怔住了,看得出來,這個秦總所說的都是真的,畢竟愛書之人心意相通,是真是假一眼就能辨出。
可是……他也真得很喜歡這本書。
就在氣氛很微妙的時候………
一直喜歡聒噪,卻沒怎麼開口的曹一刀,忽然說了一句話:“那麼,拿這本書,換你那輛路虎,你願不願意?”
……
路虎衛士,衛士2010款冰?火限量版,市場價74。8萬!
越野車中的猛虎。
男人最愛。
一本書,換這樣的路虎,誰會幹?!
所以曹一刀覺得自己很聰明,只這麼簡單的一個問話,就搞定了左右為難的兩人。
人是自己請來的,最好能“好聚好散”。
不傷和氣,不傷感情,用最溫和的辦法解決這件事兒,曹一刀覺得,自己就是它媽傳說中的“天才”。
可是………
“好,成交!車歸你,書歸我!”秦總想都沒想,直接掏出一把鑰匙,拋給林逸。
林逸,傻眼了。
曹一刀,傻眼了。
兩人互看一眼………
這人,是個瘋子。
第八十八章。心不夠黑
路虎”攬勝“尊崇版,豪華進口越野車,加上購車手續費,差不多要300來萬;如今才開了不到十天,從車庫提出來,連車牌還沒掛上,幾乎是新車一輛,如果願意的話,直接出手,最低也能夠賣250萬。
《志摩的詩》,線裝簽名本,襯頁有徐志摩親筆題詩一首,上拍賣行的話,簽名本,沒有題詩的可以賣18萬左右,題了詩的比較罕見,參照以往類似拍賣,最多也只能拍100來萬。最主要的是,這本書是林逸花了100塊買來的。
一本書,換一輛路虎,從買價到交換價,價格翻了三萬倍。
一手交書,一手交鑰匙。
說出去誰信?
不是因為瘋了,就是吃錯藥了。
可這是明擺著的事實。
……
秦總走了,臨走的時候還像小品《賣柺》中的大腦袋伙伕,衝林逸說了聲:“謝謝啊!”語氣真誠,真摯,並且邀請林逸,有空去上海,一定要找他玩。
那一刻,林逸忽然覺得有些慚愧。覺得很對不起這位秦總,人家開著車來的,最後卻只能靠兩條腿打的離開。
林逸又覺得自己心太“黑”,“黑”了人家的車,自己買那本書才花了100塊,等於多要了人家300萬,怎麼好意思?雖然人家是土豪,拿錢不當錢,拿車當玩具玩………但……怎麼說呢,這個便宜佔的太大了,讓林逸這個“讀書人”感覺有些不適應。
握著手中的車鑰匙,林逸忽地又感覺很假,很不真實。
就這樣換了嗎?
自己的一本書,換了這輛路虎。
以前林逸喜歡看一些八卦,說在國外有人拿一隻湯勺,在交換網上換了一輛寶馬,先是拿湯勺換了一個相機,然後又拿相機換了一部老式電話,然後用電話換了一臺電腦,電腦換了洗衣機……就這麼換呀換,最後就換成了一輛寶馬。
林逸不太信那種,覺得有炒作的嫌疑,但是現在,自己活生生地站在這裡,手裡拿著車鑰匙,面前停著一輛誰也偷不走的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