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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只有醉漢才不會說自己喝醉,也只有傻瓜才不會說自己太傻,眼前這個小姑娘說自己傻,就證明她並不是真傻,很可能是太純真了。
想到這裡,林逸就試探著問道,“對了,向陽,昨晚我給你的那本書呢。”
原以為向陽會說,“我沒看完”,或者“我沒看懂”,可是她的回答卻是:“謝謝大哥哥,你那本書真的很好看。”
林逸一怔,“好看嗎?”
“嗯,”向陽勐點頭,然後說:“昨晚我一下全都看完了,實在太有趣了,尤其那個程咬金,笑死我了!”
林逸:“你說什麼?你說你一下子全都看完了?”
“是啊。”向陽仰著小腦袋,“我不騙你,我全都看完了。”
林逸就想,大概是一目十行,胡亂翻看。
“我可喜歡裡面的一些段落了,嗯,好比那段寫程咬金那匹馬‘大肚子蟈蟈’……”
緊接著向陽就繪聲繪色地說起了程咬金坐騎寶馬捲毛獅子獸,大肚子蟈蟈:這匹馬,真好看,丈二長,身不短,肚子大,不顯蠢,高八尺,似虎歡,重棗紅,如火炭,半根雜毛也不見!四蹄圓,血裡蘸,鬢尾好似千條線。左右蹄,來回竄,能穿山,能跳澗,咴咴大叫聲不斷,慢八百,緊一千,日行千里還嫌慢。頭上角,放光寒,身上鱗,起片片。耳生風,眼似電,口咬嚼環赤金線。新鞍轡,銀轡鞍,赤金鐙,了事環,千斤力,不出汗,天生龍種不非凡。火龍飛下九天來,萬兩黃金無處換!您說這段透不透亮?
……
林逸聽完,徹底愣住了。
昨天,自己在那些考古隊員面前展現了一手過目不忘倒背如流的絕技,把那幫人震的一愣一愣。現在,自己則被眼前小姑娘震的一愣一愣。
為什麼?因為林逸之所以能夠過目不忘是因為他靈氣的作用,而對方卻是靠著天分。
當然,林逸還有些疑惑,所以他問了:“咳咳,你說你一夜就都看完了,那麼……你都認識那些字嗎?”
向陽點點頭又搖搖頭說:“那些字我都會念,卻不會寫。所以老師說我很笨……我還不會算術,一算就頭疼……”
林逸:“……”
多少有些明白了,這個小姑娘是個怪胎啊,就是不寫字,卻認識字,對文字有天生的敏銳性,對數字卻有些排斥,以至於不會算算術,因此被教她的老師認為是傻子,腦筋有毛病。
也許她的腦子真的有毛病,可是在文學方面來說,她卻是個天才。
天才與白痴,往往只在一線間。
(未完待續。。)
第四百九十四章。你是好人
林逸這邊剛要吃早飯,那頭考古隊的張隊長就趕過來了,對他說,他已經請示了上級,對於林逸說可以幫忙修復那些古墓古籍的事宜給出了批示。批示的結果就是,允許他試一試。
林逸聽了這些話不禁莞爾,什麼叫試一試,分明是那些上級沒了辦法,活馬當作死馬醫,讓自己出手。
不過林逸也不點破,給對方面子嘛,就笑著說自己會全力以赴。
有了這樣的決定,林逸感覺自己似乎也成了考古隊一份子,這時候老太太把早飯做好了,要留張隊長一塊兒吃,張隊長就說自己那邊也有,就不讓老太太再忙活,自己趕緊回去;臨走的時候還交代林逸,吃完飯就過去古墓,抓緊時間工作。
張隊長這頭走了,林逸一看那早餐,卻是簡單的很,“青椒炒雞蛋”,“蒜泥青菜”,“花生拌鹹菜”,至於稀粥則是“紅薯玉米糝”。
因為心情好,林逸倒也吃了一大碗,吃完飯他要刷碗,老太太死活不讓,說考古隊給了錢,他們就要伺候到底,哪有客人幫忙刷碗的道理。
林逸拗她不過,也就不再爭搶了。
這頭老太太就交代孫女向陽說,讓她帶林逸去那古墓。林逸原想說不用的,自己可以摸得到,可是一尋思,來的時候是大黑天,現在讓他找到古墓的地點,還真很困難,畢竟他沒怎麼記著路。
小姑娘向陽似乎很高興,就把那放羊的鞭子插在腰間,雄赳赳氣昂昂地招唿林逸說:“走………我帶你去!”
……
在去古墓的路上,林逸就試著教小姑娘一些很難記住的唐詩,像什麼李白的《將進酒》,蘇軾的《水調歌頭》,還有唐伯虎的《桃花詩》等等。
沒想到向陽只聽了一遍就能背出來,只是有些字眼不太清楚,林逸一琢磨,許是自己的普通話不太標準,她沒聽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