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煥森才如負釋重的坐在了地上。
此時,天邊點亮了一抹晨曦,鳥兒發出鳴叫,塗歡這才能看清楚這個男人的臉。
很普通。這是塗歡對他的第一印象。他強忍疼痛緊緊皺著眉頭,臉上滲出的汗水粘上了幾縷髮絲,卻散發著一種禁慾的味道。不知怎麼,塗歡總覺著他的臉色不對勁兒,那雙眼睛太漂亮了,與他平庸的臉並不協調。
他倒是沒把塗歡當外人,當即就解開衣服檢視傷勢。塗歡“啊”了一聲,她這才看到,他腹部肉血模糊,血都已經凝結成褐色了。男人熟練地從懷中掏出幾個小瓷瓶以及各種東西,挑挑揀揀,見塗歡還傻呆呆地看著自己,“過來幫下忙。”
塗歡“唰”地捂住臉,“男女授受不親!”
陸煥森驚慌了,他看不出來塗歡什麼長相,看她的行為舉止以為是一個男孩,沒想到是一個小女乞丐。看著自己亮著的胸膛,忙把衣服攏上,鎮定地說,“你出去,我自己來。”
塗歡手指透出一條縫,狠狠瞅了幾眼,這才跑出去守門了。
沒有聽見裡面任何聲響,過了一會兒,一個虛弱的聲音喊道,“進來吧。”
陸煥森除了臉色還比較蒼白外,倒是看不出來受傷的樣子了。他對著塗歡拱了拱手,“在下陸煥森,多謝姑娘出手相助。”
塗歡有樣學樣,也拱了拱手,“你喊我阿歡吧。”
兩人大眼瞪小眼,也不知道說什麼,塗歡對著他的臉發了會兒呆,回過神才道,“你可以繼續留在這裡,沒人打擾你。我等會兒給你送點水。”
塗歡也不知道自己有什麼用武之地,吃的也沒有,只能給水了。想了想,又加上一句話,“過了晌午我會回來一趟,給你帶點吃的。”
陸煥森臉上這才顯出感激之色,但也只是一瞬間罷了。“我還需要……姑娘幫忙掩護兩日。過兩日我聯絡上我的屬下,就會離開,到時姑娘可以跟我一起走,若是不願意,會留下足夠的金銀之物來報答姑娘。”
塗歡差點笑出來,這是使美人計呢?用財用色他想的真周到,她又不會閒著沒事把他賣了,圖什麼呀?
但是看他眼巴巴地看著自己,不答應看來安不了他的心了,只好敷衍地說,“好好好,我先謝謝你了。”
走是不可能的,她還要等著某天落難的王爺來,然後就甩開藍採若跟他王爺呢。任務一日不完成,她就一日不安吶。邊思索著邊往前面走著,完全沒有看到後面陸煥森看著她時意味深長的眼神。
走到寺廟大殿時候,陸煥森那雙漂亮的眼睛一直在塗歡面前閃現,她忽然頓住,“啊”了一聲,她總算知道為什麼看著陸煥森不對勁兒了!
她在上一個任務中也有易容,陸煥森雖然臉色與常人無異,但是依著她的直覺,必然是帶著人皮面具之類的掩護。
她皺眉沉思著,人皮面具這種東西也不是一般人能見的,能用得起的必然是大人物,如果是江湖種人,必然不是她能惹得起的,只有趕緊把他送走,除了麻煩才好。剛踱步到門口,就見到藍採若靜靜地站著。見到塗歡,她的眼睛亮了一下,又略帶矜持地說,“我看你早上不在。”
塗歡恩了一聲,“散步去了。”她也不知道要不要拉開與藍採若的距離,太近了以後見了王爺沒法甩開藍採若,太遠了……誰知道王爺是不是就是隻喜歡藍採若那一種啊?倘若只帶了藍採若走,自己留下了,上哪裡哭去?
現在還是隻能跟著藍採若,誰叫她是本書的女主角呢。
到城邊緣領了施粥和窩窩頭後,她把粥給喝了,把窩窩頭揣在了懷裡,瞅個機會背開藍採若回了寺廟。
去井邊打了水,用破碗裝著,走到荒無人煙的寺廟後面。推開破舊的門,陸煥森沒在屋裡。有了第一次的經驗,塗歡也不急,對著屋子喊了一嗓子,“我是阿歡,快出來!”
果然,陸煥森輕飄飄的從上面落了下來,他看上去氣色好多了。塗歡也沒跟他打招呼,這種危險人物還是保持距離的好,從懷中掏出窩窩頭遞給他。
文質彬彬的接過了塗歡手中的破碗以及窩窩頭,雖然只是最簡樸的飯,他的吃相也非常優雅。
食不言寢不語,吃完後,他才對著塗歡慢條斯理地說,“我已經聯絡到我的屬下了,今晚便會離開。姑娘可以跟我走,不再做乞丐,也可以憑著金銀衣食無憂,我會兌現我的許諾。”
陸煥森目光炯炯地看著塗歡,雖然臉上足夠黑,塗歡也不禁感到臉上紅了一下,掩飾地低下頭,她說,“我不能跟你走,我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