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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前跑了幾步,圍在外邊的公牛立刻呼著白氣、前蹄刨地、牛眼大睜,低吼發出警告,示意他不要再過來,再過來我就發飆了!

程凡停下了腳步,公牛進攻的架勢不改,他看了看公牛的體格和數目,再看看自己,衝進去硬殺肯定不是良策,即便能幹掉一隻,但自己也會被這群公牛圍毆受傷。

想了想,他決定慢慢磨,尋機偷襲。

他裝作若無其事地走開了十幾米,大概是到了牛群認為相對安全的距離,牛群的警戒放下,吃草的吃草,撒歡的撒歡,該警戒的還是在警戒。

這時,程凡又靠了過去,牛群立刻圍成一圈,絲毫不給他半點可趁之機!

“警戒心還真特麼重,難怪會在這裡生存下來!哈,但我啥都沒有,就是不缺耐心和時間!”

程凡心裡翻了個白眼,只好又退了回去,等牛群要散開覓食,他又前進讓牛群圍成一圈,如此反覆十幾次,他也樂此不疲。

在殘酷的自然界混了這麼久,程凡早已經懂得,作為獵手,當有耐心,若連一點成功之前的耐心都沒有,何談去成功?

作為一隻還未長大、不夠強、不具備挑戰人類秩序的小怪獸,最好還是在自然界蟄伏,當一段時間有耐心的獵手更好。

雖然好像小哥斯拉危險時,可以遠距離召喚同類過來幫忙,但萬一在大哥斯拉到達前就被搞死了,那就只有去陰曹地府蹲著畫圈圈了!

況且,大哥斯拉也非無敵,比如現在那貨就被人類困在火山,在岩漿裡愉快地洗澡。

因此,做人行事須當謹慎,要低調,做獸亦得如此!

程凡如此來來回回搞了幾十次,進了退、退了進,要是正常人類,說不定都被他搞得早就發飆了,這群牛卻安之如泰山,對這貨的防備心理極重,走遠拱雪吃草,走近結陣迎敵。

只不過,以牛的智慧終看不出這個傢伙究竟吃肉還是吃草,程凡這廝想了個花招,在雪地裡也學牛們拱起雪,啃起了冰雪下的苔蘚嫩葉。

苔蘚類植物存在時間悠久,對環境的適應能力極強,生長分佈範圍幾乎遍及世界。

吃起來的口味像是充滿了水的嫩綠蔬菜,這是由於它們吸水能力強大,植物體內大部分都充著水。

程凡記得,哥斯拉在未受到核輻射前,是一種生活在海島上的植食性恐龍,後來由於核能量產生了改變,才變成了巨獸哥斯拉。

作為小哥斯拉,食物範圍很雜,可吃肉可吃草,甚至吃掉核物質也不是啥值得大驚小怪的事。

一邊啃著植物,一邊向牛群靠近,牛們仍保持警戒心,但牛的大眼裡很疑惑,要是它們會說話,恐怕早會湊上前問程凡,“嘿,大兄弟,也吃草呢?”

一連兩天,程凡都在慢慢以這種溫水煮青蛙的手段淡化牛群對他的警惕,牛群估計是見這頭小怪獸沒有任何特異行為,漸而漸地容忍了程凡的靠近,但程凡也啃了兩天的草,還跟著牛群在冰原上遷移一段不遠的路程。

相比於性子沉穩的大牛,小牛們天性活潑,在不停覓食之餘,時而會遠遠地抬頭打量這隻離它們族群不近不遠的奇怪動物。

開始時,它們不敢靠近,但發現程凡沒“危險”後,有膽大的小牛開始跑到他身邊近處觀察。

這些懵懂的牛兒啊,還不知道它們的動作多麼危險,簡直是把脖子送到了程凡爪下,只要他奔跑幾步、突然出擊,便會將這些牛犢全部殺盡。

程凡對小牛的好奇熟視無睹,本獸繼續吃草,等吃完了再吃你們。

嗯,葷素搭配,幹活不累。

見他沒有動靜,一頭小牛犢的膽兒越來越肥,這一次竟然湊近程凡身邊,用牛頭拱了拱他,然後還用鼻子在他身上到處嗅嗅。

其餘的大牛們紛紛抬頭,盯著這裡,牛群中大概是這頭小牛的母親,還發出吼聲,示意小牛危險、快回來,可程凡理都不理小牛,繼續吃草,要做一隻喜歡吃草的“溫順”動物。

見小牛沒受到攻擊,又有幾隻頑皮的小牛跑過來騷擾程凡,用牛頭頂頂他,用鼻子嗅他,還有頭小牛跑來搶他吃的。

見程凡沒有發飆傷牛的動作,牛群的大牛們也低下頭吃草,對程凡基本沒了啥戒心。

它們是牛,又怎會想到這隻從未見過的小怪獸其實一直在打著它們**的主意?

感謝一下仍在支援本書的大佬們

看到有新的讀者在書評區裡留言提出問題,我是真的很感激的,至少讓我知道“媽的,這本書我還不是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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