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我活該嗎? (第2/2頁)
齊氏孫泉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就有警官同志過來問詢情況了。
其實上午鬧事不久,警官就根據趙發的供詞去摸排附近招待所了。鬧事的地方在國安商場附近,這附近一直都是重點打擊,因為人太多了,一旦出事影響惡劣。
而趙懷志的警官小叔得到訊息後,將特徵跟辦案的同事一說,就知道這是一件事。等宇甜一抓,事情基本就水落石出了。
警官小叔叫趙安民,此時身邊還有女警協助記錄。
簡單的說了一下情況後,女警將扁扁的包袱和十五塊錢遞了過來。
“我們一再確認,東西已經賣了。不過錢都在這裡了。聽她招供,她是從外地來後被人偷了錢,而且又打碎了別人東西,人家逼著她還錢,她連祖傳的銀鐲子都賣了,也沒換上,人家逼得緊才會做這樣的傻事。看她也是初犯。”
要不是周芷青看過小說差點就信了。
原文裡他們兩個經歷差不多,都是逃婚出來的。甚至於宇甜錢還多一些。只是她初來大城市看什麼都新鮮,兩天就揮霍掉了八成的錢,這才開始找養活自己的辦法。
不過小說裡她確實是這種人,巧舌如簧,舌燦蓮花。黑的都能說的白的。所以,哪怕是她佔便宜,被她一番辯駁,也成了別人欠她的。
這麼說根本不奇怪。
周芷青一分一毛的數著手裡的錢。心裡盤算了一番。
就在女警有些皺眉的時候,抬眸道:“她把我的東西便宜賣了。我有賬本,做了多少,能賣多少都有數。刨去早上我自己賣出去的和剩下的這點,那些至少能賣22塊錢,這裡只有十五。你要是不信,我回招待所找賬本給你。”
女警明白,對於窮人而言,一分錢都很看重。
理解的道:“我回頭會讓她把這筆錢補上的。”
畢竟賤賣是宇甜的事,那些東西值多少錢周芷青說的算。
周芷青又道:“她確實可憐,我不該追究。對了,下午時候有報社記者過來給我做採訪來著,還提到了我包袱被偷的事情,我當時不懂事,直說不管怎樣也不能讓小偷逍遙法外,你們放心,等下次記者來,我會如實說,畢竟人家都那麼可憐了,我挨點欺負怎麼了。”
這話當然是扯謊。但以退為進誰都聽得懂。
是啊,好好見義勇為的英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