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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巴小姐,〃福爾摩斯說,“請你確切告訴我那天事件的經過。”
“我可以就我所知把真相告訴你,但我沒有辦法證實這個真相,另外有些情況——而且是最重要的情況——我既不能解釋也想不出有什麼辦法去解釋。”
“只要你能把事實真相說清楚,也許別人可以解釋。”
“好吧,關於我那天晚上去雷神橋的問題,那是由於上午我收到吉布森太太一個條子。條子放在我給孩子上課那屋的桌子上,可能是她親手放在那裡的。條子上說,她要求我晚飯後在橋頭等她,她有重要的事跟我說,並讓我把回信放在花園日規上,因為她不希望任何人知道。我不明白為什麼要保密,但我還是照她說的做了,接受了約會。她還讓我燒了她的條子,於是我就在課室的壁爐裡把它燒了。她是非常害怕她丈夫的,他時常粗暴地對待她,我常為這事批評他,所以我只是以為她這樣做是為了不讓他知道這次會見。”
“但她卻小心地留著你的條子?”
“是的。我奇怪的是,聽說她死的時候手裡還拿著那個條子。”
“後來呢?”
“後來我按時去雷神橋了。我到那裡時,她已經在等我。直到這一刻,我才知道這個可憐的人是多麼痛恨我。她就象發瘋了一樣——我覺得她真是瘋子,有著精神病患者常有的那種虛幻自欺的特異才能。不然的話,她怎麼會每天對我淡然處之而心裡卻又對我如此之仇恨呢?我不想重複她所說的話。她用最怕人最瘋狂的語言傾瀉了她全部的狂怒仇恨。我連一個字也沒回答,我說不出話。她那樣子叫人沒法兒看下去。我用手堵著耳朵回身就跑。我離開她的時候她還站在那裡對我狂呼亂罵,就在橋頭。”
“就是後來發現她的地點嗎?”
“在那幾米之內。”
“但是,假設在你離開不久她就死了,你沒有聽見槍聲嗎?”
“沒有。不過,說實在的,福爾摩斯先生,我被她的叫罵弄得精神上厭煩透了,我一徑逃回自己的屋裡,我根本不可能注意到發生的事情。”
“你是說你回到了屋裡。在次日早晨之前你又離開過屋子嗎?”
“是的,出事的訊息傳來之後,我和別人一起跑出去看了。”
“那時你看見吉布森先生了嗎?”
“看見了,我看見他剛從橋頭回來。他叫人去請醫生和警察。”
“你覺得他精神震動了嗎?”
“吉布森先生是一個強有力、能自制的人。我認為他是不會喜怒皆形於色的。但是做為一個非常瞭解他的人,我看得出他是深深地動了感情。”
“現在談談最要緊的一點,就是在你屋內發現的手槍。你以前看見過它嗎?”
“從沒看見過,我發誓。”
“什麼時候發現它的?”
“次日早晨,當警察進行檢查時。”
“在你的衣服裡?”
“是的,在我的衣櫥底板上,即在我衣服下面。”
“你不能猜想它放在那裡有多長時間了嗎?”
“頭天早晨以前它還沒在那兒。”
“你怎麼知道的呢?”
“因為我頭天早上整理過衣櫥。”
“這就是可靠的依據了。就是說,曾有人進你屋內把槍放在那裡,為的是栽贓。”
“準是這麼回事。”
“在什麼時間乾的呢?”
“只能是在吃飯時間,要不然就是當我在課室給孩子上課的時候。”
“也就是當你收到條子的時候?”
“是的,從那時期以及整個上午。”
“好,謝謝你,鄧巴小姐。你看還有什麼有助於我偵查的要點麼?”
“我想不出了。”
“在橋的石欄杆上有猛擊的痕跡——就在屍體對面欄杆上有新擊的痕跡。你能提出什麼說明嗎?”
“我想是巧合。”
“但很古怪,鄧巴小姐,非常古怪。為什麼偏偏在出事的時間,偏偏在出事的地點出現痕跡呢?”
“但怎麼會鑿成那樣的呢?只有很猛的力量才會鑿成那樣。”
福爾摩斯沒有回答。他的蒼白而專心致志的面孔突然現出那種緊張而迷惘的表情,我的經驗告訴我這總是他的天才迸發的時刻。他頭腦中千鈞一髮的時刻表現得如此明顯,我們大家都不敢說話了。我們大家——律師、拘留犯和我,都默默而緊張地守著他,一言不發。突然,他從椅子上跳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