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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替代品。
不管是三星又或者其他品牌的手機,都有相應的智慧助手來替代這兩家的產品。更重要的是,現在思科帶來的faster已經建設跟整合了一個從新聞到音訊、影片、漫畫、……等等泛娛樂化的龐大資源平臺。
所有faster的使用者開發的個性化產品都可以付費呼叫這個龐大的資源庫,這其中也包括了無數的個人使用者。這在某種程度上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壟斷。
想想看吧,當使用者可以自行開發一款簡潔、流暢的網路播放軟體,只要能付出一筆費用,就能購買介面,連線到faster的影音影片資料庫。當然如果想要播放內部的影音影片,還要額外的透過包月或者單點的形勢購買相應的影片內容。
甚至這位使用者還能透過購買介面,將自己的播放軟體提交到faster的軟體資料庫中,供他人下載使用。不過到這個地方曾經的邏輯變了,因為這種下載並不能幫上傳軟體的使用者賺取任何經濟利潤。
恰好相反,因為購買的介面資料繫結的只有原始使用者的信用卡,每一位下載這款播放軟體的客戶都需要軟體提供者來付費才能有許可權接入。
換句話在faster的邏輯中,平臺軟體庫中每一位軟體分享者都是不折不扣的大善人。因為這相當於他們付費來請別人使用faster的資料庫,進行資源共享。
當然大善人們也可以對自己上傳的軟體下載限定各種條件。
還是以影音為例,大善人們可以在上傳時就限定只在軟體內共享他所推薦的某幾部電影,這代表著他願意為所有透過faster平臺觀看這些電影的使用者付費;同樣這些大善人還能規定只有受到他邀請的使用者才能下載他上傳的軟體,這大概相當於為親友貢獻這些費用;又或者分享軟體的大善人們直接在平臺釋出任務,只有完成了任務的使用者才能下載自家的軟體……
這一系列手段讓整個faster的平臺變得空前活躍。
網際網路的共享精神算是被思科玩的明明白白。
如果以為網路上分享軟體的大善人很少那就錯的離譜了,恰好相反,在faster的軟體共享區,這種善人多到讓人髮指。不管是出於什麼目的,但每天都有數以萬計抱有各種目的的玩家加入到分享者的行列。這也意味著數以萬計的各類軟體在分享區出現。
在搭配上faster上不比谷歌弱的搜尋功能,那些不願意在網路平臺上花錢的使用者,只要花點耐心跟時間,幾乎能在軟體分享平臺淘到所有被人免費分享的各種正版資源。
就這樣一個幾乎沒人覺得自己吃虧的大型資源分享平臺已經初見雛形。
當然想要接入faster可沒那麼簡單,並不是什麼系統都能介入。
到目前為止手機端faster只為蘋果的ios跟有為的鴻蒙系統提供官方的介面,電腦端則只對ios、鴻蒙跟dows提供相應的介面。
這也直接導致使用其他系統的手機跟電腦都無法參與到這場盛宴當中。
包括三星在內的其他品牌手機,尤其是華夏品牌的手機之所以還能在國外有一定銷路,基本都是靠足夠低廉的價格,以及主動幫助使用者刷成鴻蒙系統接入faster平臺。
當然faster平臺的利潤並不是都歸思科所有的,包括臉書、推特、谷歌等等多家公司以及依託著平臺的諸多家各類資源提供商都能從中分潤利潤。即便如此faster資源共享平臺在建立的這短短一年內也沒少被訴訟。
比如雖然為faster平臺提供了一些技術支援,但谷歌這一年針對思科faster平臺提起的訴訟就有多達五起,同樣臉書跟推特也各自起訴faster平臺三起。
從後臺資料不透明,到各類推薦資源演算法不透明,總之這個平臺明顯動了太多人的蛋糕,很多人已經看到了網際網路資源集中壟斷的趨勢,但卻又無可奈何。
說白了,faster平臺的成功,本身是依託於faster軟體的,大概可以理解為依託於人工智慧對網際網路資源的整合。大家最先看中的並不是那些資源,因為網際網路上有太多的資源獲取渠道。
但是當人們開始習慣於使用faster,就根本無法離開這個平臺了。
畢竟自主程式設計幾乎相當於可以完全脫離那些開發者的桎梏,讓程式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願來執行,比如最重要的,可以做到完全沒有廣告。或者說讓巨型廣告商們廣告的投放成本變得更高了,這大概也是谷歌、推特、臉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