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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留漫畫家,可能會給予更好的待遇,比如提高稿酬,以及,各種版權改編,也向漫畫家分紅。
大多數的新人,能籤個長約,獲得一個穩定的飯票即可,哪會關注自己的版權全部被雜誌社廉價拿走了?即使知道,一般也會選擇簽約!
但王啟年對這一點,卻是提出了異議——明確表示,只願意籤雜誌上的連載版權,其他的版權和改編權,並不包括在內!
閻寶華表示道:“若能改編卡通動畫,雜誌社是會給你們提高稿酬和獎金的,不會白用!另外,出版單行本,我們渠道也是非常寬廣的。”
“閻大姐,問題是,現在出版、改版是沒影子的事情,不能還沒有影子,這些權都作為贈品賣給雜誌吧?”王啟年說道,“就拿莫言來說,他出版小說《紅高粱》,僅是出版小說本身,電影、電視版權還在他自己手上,影視公司和導演要合作,是要付錢給莫言買版權的,對不對?”
“好吧,如果你堅持這麼做,每頁漫畫只有20元了,這是純新人的價格!”閻寶華攤手說道。
“小香,你覺得呢?”王啟年問道。
“隨便,年哥哥你做主!”小香覺得頭腦迷糊糊的,本質上,她是不太會算經濟賬的,但卻知道,年哥哥比她聰明,應該會做出更好的選擇。
至於每頁50塊還是20塊,小香本人其實並不的太懂。反正,她的生活費,都是父母打錢到她卡上的,另外,平時購物都是在小區熟人那裡賒欠,等父母回家後買單。所以,小香根本就不算算這筆賬,覺得只要漫畫能連載,被很多讀者追看,就很開心了。
“我做選擇的話,每頁漫畫20元,僅是雜誌連載版權授權給《北卡》其他的各種版權,還是歸我們自己的!”王啟年強調。
“好吧!”閻寶華編輯非常看好《薔薇少女》這個漫畫,因為,這個漫畫不僅僅是劇情、創意精彩,而且,還非常的健康。
童話色彩是比較濃郁的,就算是打架,也不見血肉模糊的暴力,而刻意美化成為玩偶們華麗的決鬥。
這種漫畫,在閻寶華眼裡,是有改編成為動畫片的潛力。但也僅是潛力而已,現在的《北卡》每年有數以百計有潛力改編成動畫片的漫畫,但最終能被改編的,是鳳毛麟角,百分之一都不到。
正是因此,她也沒覺得,非得簽下各種改編權不可。
……
PS:感謝“龍空”慷慨打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