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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單身秀”。
雖然第二天並沒有位元期待中的媒體報道,但位元依然遊說陳文定,說那個秀是個“成功之作”。他說,事後不僅有幾個在活動上結識的老闆要和他洽談“策劃”之事,而且有一個對他此舉頗為仰慕的女教師,數次給他拋來了繡球。
位元說,作為一個搞策劃的人,要想給別人策劃,就必須先策劃好自己,如果自己的策劃不能讓媒體關注和吸引別人,那就是徹底的失敗。
“我就是要利用我的臉皮厚,在法律允許的範圍裡博出位,不折騰沒人理啊!”位元說。他之前的折騰,招來了一片罵聲,可也得到過讚歎。“那些罵我的人說我的策劃都是虛的,但我這時除了虛,我還能做什麼?”位元認為,為了出名,他只有利用“虛”的東西想盡辦法先吸引別人注意,讓他這個蒙塵的“策劃怪才”遇到伯樂,之後他才可以一展身手。
位元的過往經歷以及他的那些大實話,打動了陳文定。2002年5月25日,《南方都市報》深圳新聞的“焦點”版,陳文定以“作秀為出名,出名好做事”為題,剖析了位元的那場“合法單身秀”。
同時,為引導輿論導向,陳文定在文章開頭寫了一條“編者按”,道出他為什麼獨家關注“合法單身秀”的真正意圖:
位元,一個打工仔,他頭套絲襪,身披黑色膠紙衣服,在徵婚活動現場打出了“合法單身”的招牌,這是行為藝術嗎?答案是否定的。以位元的“層次”,他似乎並沒想到為自己的行為樹一塊“藝術”招牌。而且,這個年輕人率真得甚至有些“可愛”,“我就是要利用我的厚臉皮,先讓自己成名了再說。”“我要引起別人的注意,別人注意我了,我才可以更好地發揮自己。”
我們應該指責他嗎?當然可以。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