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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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靈巧的,看起來是不可能了。
“二師兄……真能穿嗎?”她昧著良心問。
鳳儀把過長的袖子捲起來一道,無奈看她一眼:“不能穿,也要穿了。”
胡砂於是自我感覺良好起來,笑眯眯地整理著布頭:“還有布料,那我再給你做一雙鞋。”
鳳儀趕緊攔住,一本正經地說道:“我看拖的時間也夠久了,還是快去找樂正石山舊殿是要緊,鞋子以後再說吧。”那話說的,怎麼聽怎麼有股欲蓋彌彰的味道。
胡砂沒聽出來,依舊笑眯眯的,只覺二師兄是天下第一好人。那兩個壓在她頭頂的,金光閃閃的“婦德”兩個字,越發亮晶晶起來,她深刻相信自己絕對能做個賢良的好老婆。
既見君子
莫名覺著自己是倒黴者中的幸運兒,雖然倒黴地被拉到海內十洲來,玩個尋找神器的致命遊戲,但每逢災難總是化險為夷。
譬如昨天遇到了海妖,船壞了,他掉進海里隨著漩渦滾啊滾,居然也沒死成。被潮水沖刷了一夜,最後還能上岸,苟延殘喘地爬到附近的鎮子上,遇到好心人收留幾天恢復體力,還打探到他遍尋不見的樂正石山舊殿就在不遠的山谷裡。
這是什麼樣的運氣!這是主角才有的待遇!倘若要將這份經歷寫成一部傳記,他必然是其中驚天地泣鬼神的小強男主。
於是現在莫名就努力在望不到盡頭的石林裡亂竄,祈禱一個拐彎就能看到石山舊殿,寶物水琉琴躺在那裡等他臨幸……哦不,等他拿走。
他轉過一根最大的石樹,充滿希望地抬頭,沒看到夢寐以求的石山舊殿,卻見有兩個人飄飄然從石林上落地,男的俊俏女的可愛,正是他以為喪身妖腹的鳳儀與胡砂。
“啊!鳳兄!胡砂姑娘!”莫名興奮又激動,急忙迎上去,“老天有眼,你們還活著!教我牽掛了數日,只當你們已遭遇不幸……”
鳳儀笑道:“不過區區海妖,不值一提。倒是莫兄,當真幸運,比我二人還早早找到此地。如何?石山舊殿可有眉目了?”
莫名頹然搖頭:“不瞞兩位,我在這石林中轉了也有半日光景,不要說舊殿,就連個石頭房子也沒看見。”
說罷站在一塊大青石上極目遠眺,目所能及處,還是石林,不見任何宮殿遺蹟。
鳳儀見胡砂也跟著垂頭喪氣,便笑道:“何必氣餒,莫兄為了天神遺物奔波兩三年,如今石山舊殿近在眼前,怎麼反倒浮躁起來?”
莫名搖頭嘆道:“不……我也不知為什麼,或許是結果唾手可得,反而變得患得患失。倒讓鳳兄笑話了。”
三人在石林裡又找了一陣,終究還是沒有頭緒,眼看金烏西沉,晚霞染天,只得偃旗息鼓,在避風處升起火堆來,暫住一宿再做打算。
莫名從懷中取出一管竹笛,藉著火光用小刀仔細鑽孔,偶爾還放去唇邊試音。笛身上分明纖塵不染,他卻一遍一遍用絲手絹仔細擦拭。
胡砂看著新奇,不由湊過去問道:“莫名大哥,你會自己做笛子?”
他略帶羞赧地笑了笑:“慚愧,我這手藝還是來到海內十洲,跟著一個老人學的。內子自幼喜愛音律,尤其喜愛竹笛清脆。我途經聚窟洲的時候,有人說綠腰湖畔的紫竹質地最好,做笛子聲音清越九天,我便砍了幾根拿來做竹笛。”
“內子?你不是說還未娶妻嗎?”
莫名的臉更紅了,囁嚅幾聲:“雖然尚未大婚,不過我與她青梅竹馬,兩情相悅……我心中早就將她當作內人了。原本說好十月成婚,可惜當初我不懂體貼,堅持出門與旁人決鬥,如今想來後悔也為時晚矣。所幸天神遺物業已有了眉目,只盼做些她心愛的物事,回去後能求的她原諒我。”
胡砂頗為感動地點了點頭,突然想起什麼,急忙從包袱裡抽出那件地鼠毛的衣裳,遞到他手裡:“莫名大哥,衣服我給你補好了,你看看合適不?”
他眼睛登時一亮:“咦?此衣居然沒有被海水沖走!多謝胡砂姑娘了!”
說罷將那衣服展開,卻見胸口處那個洞被她從裡面另取了一塊花布補好,針腳亂七八糟猶如狗啃,比原先光禿禿一個洞還要醜上三分。
胡砂兩眼放光,殷勤地看著他,連聲問:“如何?是不是比先前好了許多?”
莫名瞠目結舌,最後將那衣裳一裹,放進自己的包袱裡,勉強笑道:“確實……好了許多,胡砂姑娘好、好、好手藝。”
一旁留著耳朵聽的鳳儀,到底忍不住“哧”地笑了出來,同情地拍了拍莫名的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