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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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西式快餐和中式快餐是兩種不同的語言符號系統。
重新認識我自己
2000年10月29日晚上子時,被鄭州市金水區的幹警帶到公安局。10月31日被刑拘,12月6日被捕,開始了我的囹圄生活。從我國象形文字角度看,“囹圄”(現代人叫“監獄”),就是把犯人給關起來。“關裡”既管理。我發現,“關裡”並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是得不到任何你想知道的訊息或資訊。
最令我痛苦的就是剛進監號的第一個月,吃不下,睡不著,想不通。每時每刻都在思念自己的親人,希望知道外面的訊息,比如,父母知道嗎?二老現在怎麼樣?知道這訊息後會是怎樣,能受得了嗎?公司怎麼樣了,還經營嗎?
我覺得人在等待“訊息”時,簡直就像醫生說你得了絕症,讓你在那裡等死一樣的痛苦、難熬。
人突然到這種環境,最困難的是改變“角色”,由自由的人變成失去自由的犯人,“民族英雄”一下子成為“階下囚”,就像讓你從此改變走路的方式,由站著走路,變成了跪著走路一樣,與其說“角色”難以變換,不如說“心態”,難以調整。
當第一次走進這個地方的時候,就覺得我一下子掉進了周圍全是腐爛的死屍堆裡一樣。40米2的面積裡,關押著幾十名犯人,有吸毒者、殺人犯、搶劫犯、盜竊犯、弓雖。女干犯、黑社會頭目等等……
接下來你必須每時每刻要跟他們一起生活,“同吃同住”、“與狼共舞”,簡直“令人作嘔”。怎麼能吃得下飯?睡得著覺呢?
我厭惡周圍的一切,根本不願多看一眼,碰任何地方都嫌髒。
大概一個星期過去了,這個監號裡的“值班員”(我們叫“號長”),似乎看出點什麼,很直率的對我說:“想開點吧,到這兒來的沒一個‘好東西’,你也和我們一樣,都是犯人,好不到哪去。該吃吃,該喝喝,啥事兒別往心裡擱!”
我也跟他們一樣?我也是壞人?
與張書海在同一個監號
三個月過後,慢慢適應了這裡的生活。地板一塵不染,吃飯睡覺整齊劃一,各種物品放置有序,連毛巾都要求是一條線,被子疊得有角有稜。在押人員,不管你犯得是什麼罪,不管你在外是老闆、還是局長;不管是年輕的,還是老的,一律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過去一想到監獄、看守所這樣的地方,第一感覺就是吃不飽,一天三頓都吃稀的,所以稱“坐牢”叫“喝稀飯”。而事實並非如此。這裡的管教幹部和領導,特別重視在押人員的吃飯問題,穿衣問題。生怕吃不飽,生怕穿不好,因為這是衡量看守所達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我在這裡聽到不少犯人說,比在家鄉吃的好。比如,鄭州“12。9”重大銀行搶劫案的主犯張書海與我關押在一個監號時,有一次他對我說:“我真不敢相信,這裡能讓犯人吃飽,而且,比我當村長時吃的還好,過去要能吃上這飯,我就不去‘搶銀行’了……”
中國老闆犯了罪為何總想逃跑?
近幾年隨著我國法制化程序加快,老闆進監現象多了起來,但是,另一種現象更多了,就是犯了法的老闆總想跑。
《中國企業家》雜誌2001年第九期還為此專門發表了主編牛文文的文章,題目是《失蹤的董事長》,裡面列舉了不少的例子,比如,武漢長動董事長於志安出逃,同創老總王榮之出逃,北京儀科慧光科技有限公司高層領導因涉嫌詐騙集體失蹤。牛主編還在文章中分析了出走的原因,列舉了四條:第一、轉軌時期,法與非法界限模糊,今天不合法,明天可能就合法了。於是36計走為上;第二、社會和政府對企業家的社會角色和貢獻認知不夠,法律對自然人責任和法人責任區分不清,刑事與民事界限含糊,激勵不足,追究偏嚴;第三、中國經濟法律尚未進入“全球化俱樂部”,出逃其他國家後,被追回的機率低於發達國家;第四、我國的老闆缺少“船長精神”等等。
這篇文章,我是在看守所內看到的,我認識牛主編,也喜歡他的這篇文章,深受啟發不說,還自我感覺良好,覺得說出了自己想說得話:是男人,就要敢於承擔責任。觸犯了神聖的法律,就應該接受法律公正的判決。“逃跑”,沒資格做男人!
巧得很,這裡關押了幾個出逃後,又被抓回來的老闆,出於好奇,我專門瞭解了他們出逃的原因和現在的感受。
他們的回答幾乎是一樣的。
問:“當初為什麼非要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