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滲入其中,青紫痕跡也開始肉眼可見地消減。
上官靈燁輕輕咬著下唇,如同受刑似的閉著雙眸,壓制自己想要躲避的衝動,免得在小輩面前丟人。
可能是覺得有些尷尬,上官靈燁沉默片刻後,又先開口道:
“若不是此地不能動用神通,本宮何須你幫忙。你也就能在這種地方,才能強勢一下,等到了外面,哼……”
這話有些古怪,左凌泉琢磨了下,字裡行間就聽出一個意思——嘴硬,想提醒他注意彼此的家庭地位。
左凌泉面帶笑意,揉著絲般柔滑的腰背肌膚,想了想,目光放在了兩人所處的幽閉石縫,開口道:
“太妃娘娘,你有沒有聽過一個典故?”
上官靈燁能感覺到左凌泉的大概動作,她茫然望向周邊——兩人所處山壁裂縫不大,雙手張開,兩側都能觸及石壁,並無出奇之處。
“什麼典故?這地方莫非還有說法?”
“自然有。”
左凌泉把墨黑長髮撥開,擦拭肩頭上的青痕:
“婚禮的‘婚’字從何而來,娘娘可知曉緣由?”
??
上官靈燁眉梢微皺,不明白左凌泉為什麼在這種時候,聊這麼敏感的話題。她平靜道:
“來源不可考證,說法很多,最常見的是婚禮多在黃昏舉行,所以取了個‘昏’字。”
“那‘洞房’呢?”
“……”
上官靈燁遲眼神狐疑,但還是回答道:“可能是上古年間,人都以洞府為居所,事情得在洞府裡辦,所以就這麼流傳下來的吧。”
左凌泉笑了下,搖頭道:
“差不多,不過事實上比太妃娘娘想得要殘酷些。在遠古時代,聖人未出,文字、禮儀等等剛剛萌生,但並未成為主流,大抵上還處於弱肉強食的蠻荒時代。
當時人還不會建房子,就和我們現在一樣,找個山洞當作居所。男女婚配繁衍後代是天道,那時候的男人,想娶媳婦可不用三媒六聘,提著根棒槌出去,瞧見漂亮姑娘,一棒子打昏,媳婦就到手了;往洞裡一拖,就開始辦事兒。久而久之,‘婚禮’和‘洞房’的說法,就流傳下來了。”
上官靈燁眉梢蹙起,回過頭來:
“這說法真是荒謬,若無禮法制約,人與妖族無本質區別,妖族才會幹這種強搶民女……不對,強搶女妖的事兒;這說法你從哪兒聽來的?”
“唉,遠古時代人族如何,誰都不清楚,不過這個說法很合理,你不覺得嗎?”
上官靈燁心思聰慧,聽出這話的意思,是在說蠻荒時代媳婦是搶來的,男人在家裡處於強勢地位。
上官靈燁顯然不認同這種說法,她蹙眉道:
“一點都不合理。雖然我不清楚遠古蠻荒時代的情況,但史料上有明確記載,上古氏族以母系論傳承,這點光是‘姓氏’的‘姓’字就足以佐證。
“那時候禮法不健全,男女關係混亂,兒子不一定知道親爹是誰,但不可能認錯親孃和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這導致了母系必然處於強勢地位,父系再厲害也勢單力薄,需要依靠母系生存,只能算是母系的……嗯……贅婿。”
左凌泉反問道:“那‘婚禮’和‘洞房’怎麼解釋?”
“這還不簡單,誰說只能是男人提棒子把女人打昏?‘女、昏’二字,完全可以理解為,女人提著棒子,物色健碩的壯丁,一棒子打昏,拖回洞裡圓房;在母系氏族,這樣的可能性明顯要大得多。”
不得不說,這個推論很有說服力。
但左凌泉琢磨了下,還是搖頭,否決道:
“不可能。男人把女人打昏,拖回洞裡,想幹什麼就能幹什麼。女人把男人打昏,拖回洞裡,啥事兒都幹不了,所以這個說法不成立……”
幽閉石洞中,獨處的一雙男女,也不知道為何莫名其妙聊起了這個話題,但上官靈燁明顯已經投入其中,聊得很認真:
“為什麼不行?女子昏倒,男人能強行圓房;男人昏倒,女子不也可以?”
“?”
左凌泉微微張嘴,看著言辭灼灼的太妃娘娘,不知該怎麼解釋這個問題。
男人昏倒軟成爛泥,能幹什麼?
巧婦難為無雞之談……
“太妃娘娘,你不會覺得,男女圓房,躺一起就行了吧?”
上官靈燁百歲的閱歷,也看過《春宮玉樹圖》,知道些理論知識,但在實操方面肯定是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