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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是經過不少的爭論的。有人主張輕些,說將這些人養起來算了;有人主張重些,提出一定要判處死刑;也有人提出不輕不重的判法。可當時到處都是一片殺聲,這對我們也是一種壓力。在全體審判員會議時,大家同樣認為江青、張春橋等人死有餘辜,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開始都準備判決殺,但反覆考慮以後還是不行,一要顧及國內外的影響;二要設想後代人怎麼看,不能以一種義憤情緒來決定。
我們充分陳述了自己意見後,很快得到了各審判員的支援,最後又得到了中央的同意,即將江青、張春橋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別的主犯則分別判以無期或有期徒刑。王洪文還年輕,他自己就曾說過,十年以後再看分曉。對他判輕了可能還會出來起作用,他的地位也最高,罪行及影響僅次於江青和張春橋,所以將他判為無期徒刑。姚文元本來也應該重判,後來考慮到他搞的宣傳活動許多都是上面指示了叫他辦的,對他判重了就不大公道了,所以判了個二十年徒刑。
1981年1月25日上午,第一庭和第二庭的十名主犯全部押到一起,聽取對他們的判決。十名被告顯得十分緊張,他們也急於想知道自己將受到什麼樣的懲處。江青儘管平時裝腔作勢,這時也沉不住氣了,當我念到〃判處被告人江青死刑〃時,還沒等我念出〃緩刑二年執行〃,她就慌忙叫喊起來。待我宣讀完對江青的判決,法警立即給她戴上手銬,這時全場破例地爆發出了一陣熱烈的掌聲和歡呼聲。由於江青企圖掙扎和還想喊反動口號,頭髮也散亂了。我看到江青正想搗亂,立即下令道:〃把死刑犯江青押下去!〃當時我太興奮了,竟少說了一句話,應該在下令前,先說由於江青違犯法庭規則、破壞法庭秩序依法將她趕下場的。當全部宣判完畢,並由江華庭長宣佈將十名罪犯押下去交付執行時,全場洋溢起歡慶勝利的聲浪。
歷時兩個月零七天,開庭四十二次的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的公開審判勝利結束了!根據判決後的國際輿論來看,我們做得是正確的。
〃死緩〃二年以後怎麼辦?當時我們也有個初步設想。於1983年1月25日,對兩案主犯宣判整兩年以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發表了一項〃裁定〃,宣佈〃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主犯江青、張春橋,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原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不變〃,並說他們在〃死緩〃期間〃無抗拒改造惡劣情節〃,其實,還應該說〃也無接受改造實際表現〃,但為了給他們減刑,也只能那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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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節:押上歷史審判臺(23)
1981年,在王洪文被判處無期徒刑不久,他的母親王楊氏因腦溢血在長春去世。
在〃四人幫〃之中,王洪文最為年輕,也是身體最好的一個。但是,可能由於在〃四人幫〃中他的閱歷最淺,心理承受力也最差,所以他在獄中顯得非常苦悶,長吁短嘆,愁眉苦臉。沉重的心理壓力,使王洪文病倒了。
據王洪文弟弟王洪雙說,王洪文自1986年起,離開秦城監獄,住入公安部所屬北京復興醫院。他與張春橋住在同一幢病房大樓裡,醫療條件不錯。
1992年8月5日,《人民日報》刊登王洪文病逝電訊,全文如下:
新華社北京8月4日電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王洪文因患肝病,於1992年8月3日在北京病亡。
王洪文五十八歲,於1981年1月經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王洪文於1986年患病後即被送醫院治療。
據北京八寶山殯儀館火化工段月忠說,王洪文死後,被送往八寶山火化。為王洪文送行的有王洪文的妻子和王洪文的兄弟。段月忠回憶說:〃他兄弟跟他長得真像!〃
至此,王洪文結束了他的一生。
如今,王洪文的妻子和三個子女在上海過著普通市民的生活。王洪文的妻子崔根娣與王洪文的弟妹們常通訊,而且還多次從上海前往東北老家看望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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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春橋的獄中生活
對於張春橋的審判,大致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開庭審判張春橋概況表
日期 被告人 庭審主要內容
1980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