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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與仕而不由清望官,俱為社會之不齒”。也許,唐代的社會風氣,使之然耳;也許,人的生物屬性,永遠受制於人的社會屬性,使之然耳。但我想不透的是,這位詩人既然舍寒門秀女而就市長千金,為勢之所趨,為利之所擇,天上掉餡餅,落在你的嘴裡,你就偷著樂好了,似乎用不著大張旗鼓,寫成文章,眾所周知吧?
文人無行,古已有之,唐宋元明,離得太遠,不得親知親聞。魯迅在上個世紀的30年代,七論文人無行所鞭撻那些鬼鬼祟祟,也已相當隔膜。但以今度古,從當代文人的德行,大致也能猜測古代文人的一二。可奇怪的是,也許我的那些同行,對待他們個人生活中的鶯鶯,說不定比元稹更下作,更苟且,更卑鄙,更無恥。然而,要讓他們像元稹那樣行之於文,筆之以墨,把自己供認出來的傻瓜,是絕找不到的。
曾經滄海難為水(5)
元微之倘不是缺心眼,冒傻氣,倘不是太淺薄,太無聊,那就別有隱衷了。
讀北宋趙令畤的《侯鯖錄》,其中《辨傳奇鶯鶯事》、《元微之崔鶯鶯商調蝶戀花詞》談及這段故事,在他看來,元稹所以要寫這篇傳奇,是有他想說,必說,可又不便全說,不能直說的言外之意。
一、“則所謂傳奇者,蓋微之自敘,特假他姓以自避耳”。
二、“蓋昔人事有悖於義者,多託之於鬼神夢寐,或假之他人,或雲見他書,後世猶可考也。微之心不自抑,既出之翰墨,姑易其姓氏耳,不然,為人敘事,安能委曲詳盡如此”。
三、“又況崔之始相得而終相失,豈得已哉。如崔已他適,而張詭計以求見,崔知張之意,而潛賦詩以謝之,其情蓋有未能忘者矣。樂天曰: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盡期。豈獨在彼者耶”。
從這裡,也就從“自避”、“心不自抑”、“其情蓋有未能忘者矣”這三處提示,略可猜知詩人的心跡。
也許,這就是人的複雜性了。
對他來說,並不悔他的“始亂終棄”,並不悔他的背叛絕情,並不悔他對初戀情人的致命傷害。而讓他魂牽夢縈的無悔之悔,就在於他痛惜自己錯失了人間的至美。詩人一生,情之所繫,愛之所在,經過時間的延伸,經過空間的移位,最珍貴、最留戀、最難忘、最能激盪心扉、最能引發波瀾起伏感情的,仍是那位“殷紅淺碧舊衣裳”、“滿頭花草倚新簾”、“為見牆頭拂面花”、“二十年前曉寺情”的鶯鶯。
他寫過一首《古決絕詞》:“一去又一年,一年何可徹。有此迢遞期,不如死生別。天公信是妒相憐,何不便教相決絕。”他不是不想終結這段記憶,然而,無論時間和空間發生了多大的變化,這份情,這份愛,仍是他欲罷不能,欲說還止,不吐不快,可又不敢直抒胸臆的心結,一份希望解脫,可又排遣不掉的沉重負擔。也許,直到他生命的最後一刻,腦海裡已是一片空白之際,這個被他拋棄的女人的影子,隱隱綽綽還在。
因為,真正的愛,是不死也不滅的。
這就是他在那首膾炙人口的詩中所讚美所感嘆的:“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離思五首》之四)
於是,我想,寫出這首詩的元稹,在他心靈深處,至少還有一小塊尚未淪喪的淨土。衝這一點,比之當下那些蠅營狗苟,爭名奪利,讓人洩氣,漸行漸遠的同行,還真是想對一千多年前的這位大師致敬。
無論如何,在他心裡,還保留著一點最後的可貴良知。
總為從前作詩苦(1)
總為從前作詩苦中國人談詩,離不開唐詩,因為那是中國詩歌史不可逾越的巔峰。
同樣,談到唐詩,泛泛地談也好,具體深入地談也好,是離不開李白和杜甫這兩位大詩人的。
郭沫若先生在“文革”期間,一時興起,寫了一本題為《李白與杜甫》的小冊子,無論其抑杜揚李是如何的牽強附會,也無論其政治取向是如何的不敢恭維,但有一條,他選擇這兩位詩人來大做文章,恰好說明李白和杜甫代表著盛唐詩歌的頂極狀態,代表著中國這個詩歌王國的最高成就。
要想讀中國詩,必李白杜甫不可,而要想寫好中國詩,尤非李白杜甫不可。清人吳偉業說過:“詩之尊李杜……此猶山之有泰、華,水之有江、河,無不仰止而取益焉。”作為文人,被盛評為泰山、華山那樣巍峨,被美譽為長江、黃河那樣浩瀚,被推崇到這等高度,可謂至尊至極了。而且,千年以來的歷史也證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