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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沈絨拿著資料夾站了起來,轉身就要離開時,楊晟的話和她有些虛浮的腳步聲幾乎疊在了一塊兒。
“我不著急,你比我急。我等得了,你媽等不了。雖然在你眼裡我是個粗人,不過也不屑趁人之危。小劉——你送她回去。”
站在門外的司機小劉“哎”了一聲,正要跟上沈絨,卻聽沈絨說:
“不必了,我可以自己走。”
楊晟連著聲說了三個“好”,小劉便留了下來,看著沈絨消失在走廊盡頭。
“楊總。”小劉問,“就這麼讓她走了?”
楊晟雙腿往茶几上交叉一搭,剪開雪茄說:“狩獵最大的樂趣不是一擊即中,而是欣賞獵物在掌心裡徒勞掙扎的樣子,懂嗎?”
他抽一口雪茄,眯起眼睛,“最遲十天,她就得再回來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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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絨一直忍著,忍到了楊晟會所的燈光都照不到的地方,再也撐不住,都不知道扶著的是個什麼東西,彎腰在風雪裡狂吐一場。
一向自律的沈絨從不喝酒,所以不知道酒這玩意喝得越快酒勁兒返得越兇。
從來沒有體會過喝醉是什麼滋味的她,抱著根欄杆感覺五臟六腑都被吐了個乾淨,這才搖搖欲墜地勉強將單薄的身子支稜回來。
這麼一動,身上的一層雪簌簌而落。
沈絨在原地晃了幾下,意識在頭頂盤旋著怎麼都捉不下來,口中呵出的冷霧模糊了視野。
天地一色,幽寂冰冷。
大半天,將掉到雪地裡的合同刨了回來,用凍得通紅的五指摸了摸,這會兒比眼睛好用的手指確定合同都在檔案袋裡裝著,沒有溼,沈絨安心了。
她緩著步子往主路上走,努力抬首挺胸像個正常人。
寒風吹過,空蕩蕩的脖子刀割一樣疼,她才想起圍巾落在姓楊的那兒了。
身後有腳步聲,沈絨立即回頭。
有那麼一瞬,她以為是熟悉的那個人幫她把圍巾拿回來了。
沈絨是個很容易沉浸在自己世界裡的人,一旦開始琢磨某場戲的細節,周圍所有的人和事都很難進入到她的意識裡,自然容易丟三落四。
很多時候等她走出二里地,才發現隨身物品不知道落在哪兒了。
有些時候落下的是一條圍巾、一雙手套,有時候落下的可能是手機錢包。
儘管她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裡三百六十天都在丟東西,可之前但凡屬於她的物件,從來都沒有真的不見過。
因為有盛明盞跟在身後幫她兜著。
盛明盞總是會幫她記住她記不得的事。
那些遺落的圍巾手套手機錢包,都會在一個轉身間出現在盛明盞的手裡,在盛明盞的微笑中物歸原主。
盛明盞越是寵她,她就越肆無忌憚地沉醉在自己的世界裡,理所當然地粗枝大葉,反正萬事有盛明盞。
盛明盞……
身後的腳步聲更近了,風雪間她看清了那人的臉龐,是個陌生人。
陌生人並沒有為她停留,匆匆而過,更沒有將她的圍巾帶回來。
雪花飄飄蕩蕩落在她的睫毛上、髮絲上,迷了她的眼。
我已經沒有盛明盞了。
沈絨想,圍巾丟了,盛明盞也丟了,不會再回來。
二十八歲的沈絨獨自裹緊羽絨服,強迫自己從記憶中逃離,頂著風雪獨自前行。
今晚,她一定得去醫院陪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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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城腫瘤醫院。
盛明盞推開病房門看到沈黛的第一眼,險些沒認出來。
記憶裡的沈黛是個精緻優雅的女人。
一起生活多年盛明盞都難得看到她素顏的樣子,即便出門丟個垃圾都不容許自己有任何失態的地方。
可此時躺在病床上的沈黛完全不同。
蒼白的臉上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