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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2783年(西元1942年)6月1日。漢京,外交部。
“……事實證明,奧里薩的印度斯坦軍隊在孟加拉犯下了極為嚴重的罪行,這是反文明,反#人類的!這樣的行為已經完全違反了人類最起碼的道德底線,這是對整個文明世界的犯罪,這是不可容忍的!”外交部發言人周長雲正義凜然的譴責了印度武裝部隊的暴行。
他面對各國媒體的記者,先是展示了大量照片和影片,以及審訊記錄和受害者的證詞。證明了印度軍隊在孟加拉進行了諸如大規模屠殺、大規模強嗶,以及強搶民女當慰安婦等等罪狀,鐵證如山,根本洗不乾淨。
“請問發言人先生,我們可以採訪受害者嗎?”一個法國女記者提問道。
周長雲說道:“當然可以,但是必須需要徵得他們的同意,而且為了保護受害者的隱私權,不得用她們的真名報導……”
“發言人先生,請問中國準備怎麼處理那些犯罪的印度官兵?”一個美國記者問道。
“我們將會組織人革聯特別法庭,對這些犯下罪行的印度官兵進行公開審判。特別法庭的法官將由所有參與維和行動的國家派遣專業法官組成。法庭會依據中國法律對所有犯罪者進行判決,讓他們得到應有的懲罰!”周長雲答道。
那個美國記者說道:“這是不對的,這些人是屬於奧里薩自治邦,受害者也不是中國公民,所以即使他們確實犯罪,中國沒有審判他們的權力。中國去審判一群奧里薩人,這是對奧里薩自治邦主權的侵犯……”
周長雲微笑著說道:“這位記者先生,你的話並不正確。我先問你一個問題,如果在美國,這些印度官兵的行為算是善行嗎?”
“當然不是!我們合眾國是一個正義的國家!這些印度人的行為是一種嚴重的罪行!但是……”美國記者連忙說道。這種政治正確的問題他是不會犯的。再說美國是清教徒國家,阿三們那種勾當絕對是違反美國主流價值觀的,只不過這事和他們沒關係,自然不會發什麼譴責。但是這種行為本身的性質,他們也不敢否認。
周長雲打斷了他,向其他記者問道:“嗯,這位美國記者的看法我們已經知道了,他以美國社會的標準,認為這些印度官兵的行為是一種嚴重的罪行。那麼其他先生和女士,對這件事是惡行的性質有沒有異議?”
這還有什麼說的?只要是正常國家,都不會認為強嗶、屠殺、強制慰安婦等等事情是好事。哪怕歐美列強們也沒少幹這種事情,但至少表面上,他們也不能承認這種事情是好的。這就是一種廣泛意義的政治正確,很多事可以私下做,但是不能拿出來說,更不能被別人抓住小辮子。因為沒有任何一個智商及格的政府會自認是“邪惡”的。
這幫記者自然不可能在這種問題上違反主流價值觀,去贊成印度人的行為。否則有沒有效果暫且不說,要是被國內知道了,不被政府搞死也要被國民噴死啊,你丫敢說我們國家是邪惡的,不弄死你丫才怪。哪怕他們現在再不爽中國的做法,也只能捏著鼻子表示:這幫阿三就是壞啊就是壞。
這個年代大流氓們判斷是不是壞事的標準,就和dnd裡面的卓爾精靈社會差不多,那就是“沒被抓住的犯罪就不是犯罪”。要是沒被人抓住,那你隨意,對受害者想怎麼艹就怎麼艹;但要是被人抓住了,那你丫就自認倒黴吧。
當然,這裡還有個實力對比問題。如果罪犯實力比打抱不平的強,最多就是灰頭土臉,說不定還能反操回去。如果雙方實力相當,那就有得扯皮了。但如果打抱不平的更強呢,或者說是那種一隻手就能完虐罪犯的逆天強者呢?而且這位逆天強者還正好想要找個典型來立威,來刷聲望的話,那麼這個罪犯就算是想死都不容易了。
奧里薩的這幫印度斯坦人就是這麼倒黴了,他們恰恰犯了一堆人類主流價值觀的破事,還偏偏被中國這個逆天強者給抓了個現行,而中國也正好需要抓個典型來立威兼刷聲望。所以他們就悲劇了,連個為他們說話的找不到,就連英國這種名義上的宗主國,也不敢在這種問題上唱反調。開玩笑,畢竟阿三們禍害的孟加拉,也是他們的英聯邦國家啊,既然都是“自己人”,就算拉偏架也不能拉得太狠了吧。
不過那個美國記者還不服氣,繼續說道:“發言人先生,我仍然認為,中國的做法是不合規矩的。即使要審判這幫印度人,也應該由奧里薩自治邦,或者受害方的孟加拉自治邦的事情。而不應該由中國出面,因為這是對奧里薩自治邦主權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