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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礦礦長渡邊寬一,帶走了大把頭鄭輔臣。16日晨5時,駐撫順日本守備隊從瀋陽附近應援返防後,於11時乘汽車趕到幷包圍了平頂山村,準備對手無寸鐵的群眾進行報復。日軍在川上精一守備隊長的指揮下,以給老百姓照相為名,把全村男女老幼統統趕到村南的一塊窪地裡。窪地周圍的汽車上、山坡上,擺著幾挺用黑布蓋著的偽裝成照相機的機關槍。
當全村群眾被趕到窪地驚魂未定的時候,突然間,機槍、步槍從四面八方掃射過來。頃刻之間,在場的男女老幼一個個都倒在血泊之中。屠殺持續了一個多小時,凡是中彈朱死的,又用刺刀挨個捅了一遍,連哭喊著的孩子,快要分娩的孕婦和七八旬的老翁也無一倖免。為了焚屍滅跡,日軍還放火燒燬了村莊。第二天又用二三十桶汽油焚燒屍體,並用炸藥炸塌山崖,掩蓋屍骨,種上樹木,毀滅罪證。在這次慘案中,日軍共燒燬民房800餘間,屠殺群眾3000多人,其中2/3是婦女和兒童。隨後,日軍又在平頂山附近的慄家溝屠殺群眾130餘人,在千金堡焚燬民房1000多間,殺害群眾五六十人。'中央檔案館等:《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檔案資料選編——東北歷次大修案》,中華書局,1989年版,第3~13頁。'
除平頂山慘案外,日軍於1933~1936年間,還在東北地區製造了安東(今丹東)南崗頭村、依蘭土龍山、舒蘭老黑溝村、遼寧清原鎮、吉林通化和柳河白家堡子等暴行。僅1934年春,日軍在土龍山附近就血洗了12個村莊,殘殺群眾1000餘人,燒燬房屋1000餘間,糧食35萬餘公斤。
1936年夏,日軍在通化一帶山區“討伐”中,又屠殺無辜農民1。3萬餘人,燒燬民房2700多間。這些事例足以說明日本侵略者是何等的野蠻和兇殘。
2。建立“集團部落”
日軍在進行軍事“討伐”、實行“三光”政策的同時,還大搞所謂“治本”措施。從1932年9月起,在偽滿各級成立清鄉委員會。1933年2月,公佈了《暫行槍炮取締規則》,規定如有藏槍不交者,一經查出,立即處死。
同年12月,偽滿政府頒發了《暫行保甲法》24條,實行一家犯法,九家連坐。1934年2月,又公佈了《戶口調查規程》,對人民群眾進行嚴格控制。
還規定,在鐵路兩側沿線500米以內,不準種植高粱、玉米等高杆作物,以利鎮壓抗日武裝。
1935年日偽在推行保甲特別工作的49個縣中,共建偽保51個,偽甲8387個,偽自衛團5408個,計1050190人。
更為毒辣的是日軍在東北農村推行“集團部落”制。所謂“集團部落”,就是日偽用燒房、槍殺等手段,強迫分散居住的農民群眾到指定的地點,組成由日偽軍警直接控制下的大村落。農民稱它為“歸大屯”,俗稱“人圈”。
日偽推行“集團部落”制的目的是:妄圖切斷人民群眾與抗日武裝的聯絡及對抗日武裝的物質支援;同時,透過“集團部落”嚴格控制廣大群眾,防止抗日武裝力量的擴大。每個“集團部落”一般規定為100戶至200戶,佔地約4萬至9萬平方米。“部落”四周挖有深溝,溝旁修築土牆,溝外再圍設鐵絲網,四角修有炮樓,安插警察、特務監視,每個部落只設一個出入口,出進要出示證件,並進行搜身檢查。據原偽滿總務廳次長古海忠之供認:“實行所謂‘匪民分離’政策,在南起寬甸、北至撫遠長達1000餘公里,廣及39個縣(旗)以及熱河沿長城一帶的廣大地區劃分‘無住地帶’和‘集團部落’地帶,把500萬以上農民趕入‘集團部落’,‘集團部落’的總數達14000個”。'日本戰犯古海忠之筆供,中央檔案館館藏資料。'
在建立“集團部落”中,日軍強迫農民離開世世代代居住的土地和家園,遷到指定“部落”,然後將原村莊燒光,使之變成無人區。
1934年至1936年,偽通化縣因日偽製造“集團部落”而損失民房1。4萬間,廢棄耕地33萬畝。1936年10月,偽柳河縣將全縣散居民房統統燒燬,1。2萬戶農民被趕出了家園。
1937年1月至9月,偽奉天省和東安省,因“集團部落”而逃亡人數達11。3萬餘人。在“集團部落”中央,日偽設有軍警派出所和村公所。它不僅監視群眾的一言一行,還脅迫群眾參加反動組織“協助會”,併到處抓人、打人、殺人,隨意闖入民宅,強姦和輪姦婦女。它還對群眾出入“部落”橫加限制,禁止進入或運送物資到抗日武裝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