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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人數1579人,單身男女總人數是173人,單身男女的比例是23%和77%。上海某企業職工總人數1907人,其中單身男女總人數是67人,單身男女的比例是29%和71%。南京某街道服務行業在職職工人數95人,單身男女總人數9人,單身男女的比例是44%和56%。武漢某新聞單位職員總人數200人,單身男女總人數12人,其中男性3人,女性9人單身男女的比例為25%和75%。
綜合上述的例子,可以看出在城市的單身群落之中,單身男女的比例並不相等,總的來說,單身女性的人數超過了單身男性。綜合上一節文字中所出示的有關圖表,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除喪偶和離婚的單身女性之外,未婚單身女性的數目超過未婚的單身男性。
1�女性的自主意識:前面幾章我們曾經研究過經濟獨立的單身女性,有資料表明現代社會中在精神上更容易接受單身選擇的似乎是女性,雖然本書前已公佈的資料,表明女性單身者的人數超過了男性單身者,但是資料差距,也就是男女單身者比例方面的資料並不能很明顯地說明這一點。也就是說,女性一般在主觀意識上認為婚姻對男性有利而對女性不利,她們在婚姻中付出的更多,而得到的則較少。但是,由於女性更容易受社會輿論和他人的影響,因而女性從一開始就堅持單身的實際上比男性少。上文中廣州已婚女性在電視採訪中無一例外地認為單身好,就是例證——一方面是她們身在婚姻中,另一方面是她們認為婚姻生活不如單身生活好——這是女性在婚姻問題上矛盾的方面。不過現代中城市中的女性她們的觀點正在和她們的實際生活選擇直接吻合,也就是說城市女性正在更為主動、更為獨立地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
根據武漢市有關部門所做的一個調查:1999年武漢市有1�2萬對夫妻離婚,之中70%由女方先提出。這可以說明兩個問題:一、婦女對婚姻生活質量要求較高,因而對現實中的婚姻的失望度也較高;二、婦女選擇獨立生活的意願和能力得到了加強,過去不願意離婚的一方常常是婦女,而現在主動離婚的一方常常是婦女。武漢市屬於一箇中部大城市,全市人口700萬,根據數次全國婚姻狀況統計記錄,武漢夫妻離婚率並不居全國之首(上海市離婚率居首位)。所以,上述資料在中國城市中是很有說服力的。
2�反抗男權、拒絕婚姻:在目前男權為主導的社會意識形態籠罩下,拒絕婚姻也是女性對男權社會主流意識的反抗,例如,上面提到的舊時代廣東民間的“自梳女”。對於婚姻的態度,男人選擇拒絕大多是為了擺脫家庭的責任;而女人選擇拒絕是因為她們不得不拒絕,她們拒絕的也許不是婚姻本身,而是婚姻中的男權意味。尤其女性高階知識分子選擇單身的現象比較普遍:上海一所高校的調查,27歲以上女博士單身率達到80%,這個數字非常驚人,她們不是找不到物件,而是找物件對於她們常常意味著向男權社會妥協——她們中許多人不得不放棄婚姻而選擇繼續深造。
女性對於婚姻的抵制人類史上由來已久,她們中的一部分人並不認為婚姻於她們有什麼好處。因為婚姻從它最初誕生時對於男人和女人是絕對不平等的,它本身就是父系社會男尊女卑的產物,恩格斯說:“母權制度的顛覆乃是女性歷史的失敗,丈夫掌握了家中的管理權,而婦女失掉了她的榮譽地位,變為僕役、丈夫*的奴婢及生兒育女的工具。”這一段話雖然是恩格斯對家庭創始之初的男人和女人不平等關係所作的論斷,但是在今天,依然有它適用的範圍。婦女之所以易接受單身生活方式,是因為她們在傳統家庭中的獲益從來都比男人要少得多,而且所受的屈辱從來就比男人要多得多。在封建社會中,婦女所身受的壓迫和不平等,首先來自於家庭內部,其次才來自社會。歷史上有一些非常富於智慧的男人也輕視婦女,例如,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就認為:“男人本性高超,女人低卑;一方是統治者,另一方是被統治……男人的本性較女人適於發號施令,我們必須把女人視作天生的殘缺。”英國詩人《失樂園》的作者米爾頓在談到家庭婚姻之中男人和女人的關係時說:“一種與他如此相像的生物竟需臣服於他(男人),對他真是極大的榮耀。”這些偉人和哲人的話在今天看來自然是十分荒誕而沒有道理的,但是從另一個側面來說,也可以看出在傳統社會女性所受到的壓抑。在封建意識強大的中國,婦女地位的不平等的問題並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解決的,“包二奶”、養情婦、販賣人口、買賣婚姻、僱工制度中的性別歧視、家庭暴力等社會暗流使她們最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