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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孫淡一身孝服地跪在靈堂答謝前來弔唁的親友時,屋外卻傳來吹吹打打的音樂聲,一大群人抬著花轎衝了進來。
來的人正是枝孃的父親和大哥,同行的還是媒婆和地保。枝孃的父親手中揮舞這一張婚書,說在一天前,孫淡的父親就託人到枝孃家為孫淡求親,要娶枝娘為妻沖喜,並以孫家的那間店鋪做彩禮,雙方還寫下了契約。
所謂沖喜,其實是這裡的一個古老風俗,就是女方未婚夫父母患疾,未婚妻暫時歸夫家,或者與夫成親,因夫病,象徵性地舉行婚禮,用辦喜事的形式來破除不祥。
如今,孫淡父親雖然死了,但這個婚卻必須結,店鋪也必須交出來。
就這樣,就在孫淡父親去世這天,一身素服的枝娘被父親和大哥強行送到孫家。
如今,孫淡父親突然去世,婚是結不成了。但作為未過門的兒媳婦,枝娘卻被留下來服喪,只等三年期滿,再補辦婚禮。
這一點,符合古制,也符合封建禮法。
於是,在孫淡這個父親去世的那天晚上,枝娘便正式做了孫家的女主人。只等喪期一過,就正式拜堂成親。
可是,這事從頭到尾都顯得有些蹊蹺。孫淡的父親本就是一個目不識丁的文盲,那份婚書上也沒有他的簽字,只一個花押,鬼才知道是誰弄上去的。
可是,既然媒人和地保都異口同聲地證明此事屬實,而當時的孫淡又是個老實孩子,根本不知道如何應對,也只能想牽線木偶一樣任由枝孃的父親和大哥把店鋪奪去了。
這事情,若換成已經被附身的孫淡,只怕當面就會揭穿這個陰謀。
這三年過的是什麼日子啊!
在附身在這具體身體之後,孫淡也全盤繼承了原主人的記憶。
根本大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