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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在改革開放早期,很多人還被傳統的道德和精神文明禁錮著,趨於保守,男女談戀愛親個嘴都要藉助夜幕在牆角旮旯裡遮遮掩掩,不像現在這麼有恃無恐,光天化日都會有一些年輕人牛皮糖樣的粘成一團,恨不能把自己鑲嵌到對方體內。那個階段的舞廳只提供大眾正常的娛樂,男士憑票,女士免費,自帶舞伴,舞廳只提供舞池音樂和簡單的燈光。對於那個時候的青春男女來說,舞廳就是浪漫的伊甸園,儘管經常看到許多大老爺們像棕熊一樣摟在一起笨拙的起舞,許多或嬌小或高挑的女孩子們各自為政,但是大家都很快樂,並因此成就了許多愛情。
大眾舞廳消失之後,很快流行起來的舞廳裡開始出現了抹著猩紅嘴唇的小姑娘,穿著單薄的裙子,主動邀請沒有舞伴的男士跳舞。記得那時有個膾炙人口的順口溜:摟著腰,親著嘴,男人跳出三條腿,女人跳出礦泉水。很多人無法接受那樣的舞廳,儘管這樣的舞廳如雨後春筍一般不斷的冒出來,麻麻木木的佈滿了城市的角落。男人們趨之若鶩,女人們則痛恨不已,特別是那些不甘獨守空房的怨婦們,經常不辭勞苦的跑遍大大小小的舞廳追捕自己的男人。
再後來,舞廳進一步改革,有了夜總會的雛形,增加了伸手不見五指的包廂,到裡面不再需要以跳舞為藉口來接觸那樣妖嬈女孩們的身體,可以直接叫自己中意的女孩坐檯,只要小費合適,就能夠帶出去吃宵夜或者其他。
最後,夜總會、桑拿按摩、沐足休閒等等名目繁多的東西如洪流一般的滾滾襲來。
從此,*和嫖客便搞活了整個城市的經濟。
再說丁一進舞廳做事,主要從事放歌碟的工作,類似DJ,專門把客人點好的歌碟找出來,按序播放。
歌舞廳的老闆叫安雯,是個頗有風韻的少婦,大丁一*歲的樣子。安雯很喜歡跳舞,而且跳的是飄逸瀟灑的國標。這點很難得,歌舞廳裡的主流舞蹈都是猥瑣不堪的,男人像吃了興奮劑的虼蚤一樣蹦躂,女人則像鼻涕蟲一樣有要死不活。
丁一是快窮瘋了的人,尤其在這種聲色場所里耳聞目睹,愈發受不了刺激。經過一番審視,他將安雯當做目標鎖定。他覺得這個空虛的老闆娘容易得手,給他所需的,錢和性。
為了達到目的,丁一苦練舞功,直到自己也會幾套飄逸瀟灑的國標,然後伺機而動,把自己推薦給安雯。安雯是過來人,一眼看穿他小孩子的把戲,好在她需要,郎情妾意,自然一拍即合。
第一次見到安雯,我正放暑假。那陣子掃黃掃得厲害,警方非常嚴厲,只要沒有結婚證一律按賣淫嫖娼論處,格殺勿論。
他們不敢住旅館酒店,安雯不肯跟丁一到一處廢置的廠房中將就苟且,丁一更不敢帶她回家。安雯也不敢帶他回家,雖然丈夫不在,但是婆婆在。他只好把她帶到我家裡,當時恰好我媽值夜班。安雯的老公是船員,長期漂在海上,好幾個月才回一次家。安雯不是那種有能力替老公守住幾個月貞操的女人,在丁一之前,她已經給老公奉獻了多頂綠帽子。
我對安雯沒有好感,一個快三十歲的女人躺在一個不到二十的男孩懷裡發嗲撒嬌絕對是件令人噁心的事情。
據我瞭解,安雯並沒有給丁一多少性以外的東西,但是為了錢而去追求少婦的丁一併沒有停止,反而更痴迷,顯然他那個年齡對性的需求要超過對錢。
丁一最終娶了安雯,儘管他壓根沒有打算娶這個可以做媽的女人,令他後悔不迭的是安雯懷孕了,有了他的種。
當時,丁一對懷孕有著男孩很不成熟的恐慌,對於被自己弄大肚子的女人更是有種不可理喻的負疚感。
毫無疑問,這個孩子來得意外又不合時宜。
安雯結婚六七年沒有懷過孕,只是丈夫有隱疾。她獨愛丁一,因為年少威猛的丁一壯得可以同任何一頭配種公牛媲美。
瞭解到真相,丁一完全像一頭被催情藥矇蔽跟一頭醜陋無比的老母牛做 愛的公牛那樣垂頭喪氣。
接下來,安雯死死的控制住丁一,同時跟老公離婚。
老夫少妻與老妻少夫都有相同的憂患,安雯並不放心丁一,她透過經濟制裁的方式卡住丁一,令他不敢造次。結束舞廳生意後,他們開了一家酒樓,丁一隻是名義上的老闆,他要想動用大額資金必須透過安雯。也就是說,沒有安雯,丁一隻是個一無所有的窮光蛋。
最近幾年,也許是孩子大了,安雯也老了,除了搓麻將,到酒樓看看帳之外,對別的已經沒有太多興趣,丁一才像枯木逢春般的容光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