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三章 原委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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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當家長嘆一聲。
“這一切都要從我與李大小姐的一場緣分說起。”
三當家長話短說,他和李大小姐相識的過程倒是和小二哥說得相差無幾。
“那晚我也的確去李家飲酒,喝到一半,李員外有客來訪,他就讓兒子陪著我,我與李公子實在也沒什麼話說,他比我小好幾歲,又是個書生,哪有什麼話好講?”
“對坐無言,還不如不坐,我也有點小醉,就說去花園子賞賞藥,我們當時是在亭中飲酒,距離花園子並不遠。”
“我離席之後,被夜風一吹,就有點上頭,我覺得醉意上來,就想扶著山石歇一會兒,但不知怎麼的,就暈過去,後面的事就知道了。”
“不知道了?”冷星赫詫異,“你不記得李大小姐死的事?”
三當家苦笑:“問題就在這裡,我若說我完全沒有印象,醒來以後,我就在自己家裡,您信嗎?”
冷星赫乍一聽也覺得荒謬,但他記得顧蓉蓉提醒過他的話——要以置身事外的態度來看,人在其中,難免會被矇蔽雙眼。
“你且說,如實說。”
三當家繼續說:“我醒來在自己家裡,我未娶妻,江湖人也不喜人伺候,家裡就有幾個老僕,兩個小廝。”
“我問他們,他們說,是聽到我在外面敲門,過來開門發現我倒在門外,把我抬進去的,可我真是一絲印象也無。”
“次日一早,酒還未全醒,就有人闖進來抓我歸案,咱們漕幫和官府也有些交情,來的人也算熟人,我一問才知道,李大小姐竟然死了,當即嚇一跳。”
“他們雖與我相識,但李家告了我,還信誓旦旦有人證物證,只能抓我到案。”
“人證物證?”冷星赫問,“是什麼?”
“人證就是李公子,還有幾個李府家丁,說是看到我逃走,身上有血,物證就是我的一把隨身短刀。”
“半個肖州都知道,我隨身帶一把短刀,那是我被任命三當家時,老當家送給我的。”
“他們來抓我,我一找,確實不見我的短刀,不但沒找到刀,還在床底下找出一件血衣。”
冷星赫:“……”
一時也不知道再問什麼。
三當家自嘲笑笑:“我真是百口莫辯,除了說我沒有做過,也說不出別的。”
“他們審過你幾回?”顧蓉蓉問。
三當家不假思索:“三回,也不多,審問也不復雜,翻來覆去就那幾個問題。”
顧蓉蓉看看他身上:“也沒用刑。”
“確實沒有。”
三當家本來就覺得很委屈,莫名其妙就背了這麼大一口鍋,已經是倒黴到極點,現在聽顧蓉蓉這一問,也覺得有點不對。
再怎麼著,也得動動刑,打個板子總是有的。
但他並沒有受過。
顧蓉蓉問:“血衣在哪,被衙役帶走了?你仔細看了嗎?是不是你的衣服?”
三當家回想:“是衙役當作證物帶走了,應該是我的衣服,當時只看過大概。”
“你當晚喝了多少酒?和平時喝得多少相差大嗎?”顧蓉蓉問得詳細,乾脆直接說,“有沒有想過,酒裡是否被人下了東西?”
三當家眸子微縮:“可是,那是李家。”
“李家怎麼了?李家現在告了你。”顧蓉蓉打擊他,讓他更清醒些。
三當家臉色一白:“可是,為什麼呢?總得有動機,害了我有什麼好處?我又沒招惹他們,最開始李員外讓我娶李小姐,我也沒答應,是後來發生一些事,覺得她不錯,也為負責,才答應的。”
顧蓉蓉也在想,動機,動機是什麼?三當家說得對,害了他,有什麼好處?
“或許,害你不是主要,你只是被捎帶,”冷星赫低聲說,“害了李大小姐,誰最有好處?”
三當家呼吸一窒:“李……公子,李員外曾說,給女兒一半家產,如果女兒死了。可是,不對。”
三當家又否認自己的想法:“李家姐弟關係一直很好,李大小姐身子弱,李公子一直對她很照顧,幾次出門尋訪名醫,要沒有李公子,李小姐也可能活不到現在,他何必多此一舉,只要等著人病死就行。”
冷星赫緩緩點頭:“你說的我都知道了,你仔細想想,還有沒有什麼要說的?”
三當家抿唇,思索道:“大當家,此事會不會和黑莽幫有關?二當家病了,我再入獄,漕幫必遭受重創,他們受益也大。”